基本內容
1941年10月,胡習恒和幾個戰(zhàn)友受黨的派遣到柳江縣政府任合作指導員;
1943年9月任中共柳州縣委書記;
1944年11月日軍侵占柳州,按廣西省工委指示轉移到來賓農村;
1946年與熊元清、覃顯一起負責中共柳州縣委的領導工作,分管組織;
1949年7月底,中共柳州城工委成立,胡習恒任工委組織委員,繼續(xù)單線領導原柳州縣委的黨員和群眾組織。解放后,胡習恒任中共柳州市委委員、市人民政府主任秘書、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1954年7月以后,任武漢鋼鐵公司、鞍山鋼鐵公司副處長,弓長嶺鐵礦副礦長、煉鋼廠副廠長等職;
1955年9月至1959年7月,在東北工學院學習;結業(yè)后任包頭鋼鐵公司初軋廠副廠長,機械總廠廠長,煉鋼廠廠長、黨委書記,并獲軋鋼工程師職稱。“文革”期間,胡習恒受到?jīng)_擊;
1973年獲得平反;
1975年4月后,任舞陽鋼鐵公司軋鋼廠廠長、黨委副書記,河南省經(jīng)委企管處、教育培訓處處長,河南省工業(yè)干部學校黨委書記等職務。
1983年10月,任廣西區(qū)黨委機構改革指導小組柳州工作組副組長;1984年1月,任中共柳州市委顧問;
1986年 1月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