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明](公元一四九六年左右至一五七六年左右)字子仁,松江華亭人。約生于明孝宗弘治中,約卒于神宗萬歷四年左右,年八十一歲。登嘉靖五年(公元一五二六年)進士。以行人勞王守仁軍,因執(zhí)贄為弟子。擢南京御史,極論大學士張孚敬、方獻夫、右都御史汪宏奸狀,下獄論死。及朝審,不肯跪,且歷數(shù)其罪。觀者因道:“是御史非但鐵口,其膝其膽其骨皆鐵也”。故稱為“四鐵御史”。長子行可,時年十三,刺血書疏,請代父死;乃得謫戍雷州。越六年,遇赦歸。隆慶初,進大理寺丞致仕。恩撰有芻羹錄二十卷,《四庫總目》行于世。
個人履歷
馮恩,字子仁,號南江,明華亭縣莘溪(今上海縣莘莊鄉(xiāng))人,年幼喪父,家境貧寒,由母吳氏撫育成人。1526年(嘉靖五年)登進土,授為“行人”。奉命慰勞總督兩廣余姚王守仁,恩尊以為師,執(zhí)弟子禮。任南京御史,要求刑部尚書具牒通報由御史移轉(zhuǎn)到刑部辦理的案件,以便了解始末,相互檢查研核。巡視上江,指揮張紳殺人,奏準按律處決。直言敢諫,嘗上章諫阻分建“南郊”(祭天)、“北郊”(祭地)及皇后“蠶”(皇后親自養(yǎng)蠶的典禮)北郊。1532年(嘉靖十一年)冬,出現(xiàn)慧星,皇帝下詔求直言。恩以為“天道遠,人道邇”,臧否各部尚書、侍郎,評騭大學士張孚敬、方獻夫和右都御史汪鋐三人,以為張是國家大業(yè)的慧星,方是朝廷中的慧星,汪是鉆在皇帝心腹中的慧星,三星不除,官員不洽,民政難理,要想弭除災禍,是不可能的。嘉靖帝以為此議非專對三臣,是仇君,逮下詔獄,追究主使,拷撻幾死,終判恩死刑。朝審時,汪鋐主審,面東而坐,恩面宮門而跪,鋐命隸卒強恩面西跪,恩立而不屈,以大義叱責鋐。押出長安門時,觀者如堵,都說;“這個御史,不但嘴巴堅硬如鐵,他的兩膝,他的肝膽,他的骨頭都是鐵打的。”因而傳稱為“四鐵御史”。恩子行可,年僅13歲,赴宮門泣訴;母吳氏,擊登聞鼓鳴冤,都不受理。1533年,行可上書請求代父就死,不準;又用刀刺臂,以血書流,自縛子宮門前,恩始得免死,遠戌雷州(今廣東雷州半島)。六年后遇赦歸里。1567年(隆慶元年),穆宗即位,征求先朝能直言上諫的官員,授恩為大理寺丞,時恩70余歲。行可也被旌為孝子。恩終年81歲,著有《芻蕘集》。行可后不第,謁選得官光祿寺署正,升為應(yīng)天府通判,著有《敕齋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