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唐】張徹(?~821),字華耀, 清河人,世居 南雄保昌縣沙水村,排行大,生一子名興。徹嘗從 韓愈學(xué),曾與 張籍、 孟郊三君子聯(lián)句賦詩;韓愈嘉許其才,以堂侄女妻之。唐 元和四年(809)登進士第,八年為 潞州節(jié)度 從事,改幽州節(jié)度 判官,招入為 監(jiān)察御史。后復(fù)返幽州,任 殿中侍御史。時幽州節(jié)度使 張弘靖治州無方,放縱下屬,激起軍變,被執(zhí)。張徹初至,得不殺、亦被監(jiān)禁帥府。后有京中官至,張徹欲見、不得,以為軍士反叛,大罵曰:“汝何敢反!前日 吳元濟斬東市, 李師道斬軍中,同惡者,父母妻子肉飽狗鼠鴟鴉。”眾怒,擊殺之。天子嘉其忠義,贈 給事中。 韓愈與之多有答贈,并作《祭張給事文》、《故幽州節(jié)度 判官贈 給事中 清河 張君墓志銘》; 白居易曾為作詩《鄧魴、張徹落第》; 李賀亦有《酒罷張大徹索贈詩時張初效潞幕》。
《 故幽州節(jié)度判官贈給事中清河張君墓志銘》 韓愈
故幽州節(jié)度判官贈給事中 張君墓志銘曰:
張君諱徹,以進士累官至范陽府 監(jiān)察御史。長慶元年令牛宰相為 御史中丞。奏君名古跡中御史選。詔即以為御史。其府惜不敢留,遣之幽。密奏幽州將父子,繼續(xù)不廷選。且久,今新收,臣又始至孤怯,須強乃濟。發(fā)半道,有詔以君還之。仍遷 殿中侍御史,加賜朱衣銀魚,至數(shù)日,軍亂。怨其府 從事。盡殺之。而囚其帥。且相約張御史長者。毋侮辱爍蹙,我事毋庸殺,置之帥所。
居月余,聞有中貴自京師至。君謂其帥,公無負(fù)此士人,上使至,可因請見自辯。幸得脫免歸。即推門求出,守者以告其魁?c其從皆駭曰:“張御史忠義,必為其帥,告此余人,不如遷之別館!奔磁c眾出君,君出門罵日:“汝何敢反?前日 吳元濟斬東市,今日 李師道斬于軍中。同惡者父母妻子皆屠死,肉餒狗鼠鴟鴉,汝何敢反?汝何敢反?”且行且罵。
眾畏惡其言,不忍聞。且虞生變。即擊君以死。君抵死罵不絕口。眾皆曰:“義士!義士!”或收之以俟。事聞,天子壯之。贈給事中。其友侯云長佐鄆使請于帥。馬仆射為之選于軍中。得故 于君相知張恭李元寶者,使之幣請之范陽。范陽義而歸之。以聞,詔所在給船輦。傳歸其家,賜錢物以葬,長慶四年四月某日,其妻子以君之喪,葬于某州某所。君弟復(fù)有進士。佐汴宋得驚疾。
君得問,即自視衣褥厚簿,節(jié)時其飲食而匕箸進養(yǎng)之。禁其家無敢高語出聲。醫(yī)餌之藥,其物多空青雄黃諸奇物,劑錢至數(shù)十萬。營治勤劇,皆自君手,不假之人。家貧,妻子常有饑色。祖某某官,父某某官,妻韓氏,禮部郎中某之孫,汴州開封尉某之女,于余為叔父孫女,君嘗從余游,選之諸生而嫁與之。孝順只群女效其所為。男若曰某某女子曰某。銘曰:
嗚呼徹也,世慕顧以行。子揭揭也,噎喑以生。子獨割也。為彼不清,作玉削也。仁義以為兵,用不缺拆也。知死不失名,得猛烈也。自申于明明,不可奪也。我銘以貞之,不肖者之咀也。
唐昌黎伯 韓愈拜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