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金雨田(1933~1961),男,江西省永新縣高溪鄉(xiāng)東山村人,初中文化。1950年參加工作,1951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中共鄱陽區(qū)委會通信員,文竹稅務所所長,永新縣稅務局秘書股股長,縣委審干辦公室主任,拿山區(qū)公安特派員。期間在省政法學院進修兩年;乜h后任公安局偵察股股長,兼任縣委特約通訊員。
1957年調龍?zhí)镟l(xiāng)任黨委第一書記,因當時公安局工作需要,留用未赴任。1958年被評為省政法戰(zhàn)線先進工作者,榮獲邵式平省長頒發(fā)的獎狀。1960年,調任寧岡縣副縣長,永新縣委報告地委留他在永新再工作三年。1961年6月21日,金雨田與本局二股副股長龍美云在禾水河為搶救永新師范溺水學生光榮犧牲。
金雨田舍己救人的精神和他一貫為黨的革命事業(yè)兢兢業(yè)業(yè)的工作作風,受到各級組織和廣大人民群眾的敬仰。為了寄托人們對金雨田同志的哀思,當時縣公安局在烈士公園為金雨田同志舉行了隆重的追悼會,地區(qū)公安局,縣委、縣政府的領導和機關干部職工1000多人參加了追悼大會并送了花圈。《江西日報》、《江西公安》、《井岡山報》等多家媒體報道了金雨田同志的光榮事跡。江西省政府還發(fā)出通知,號召全省公安干警和廣大干部群眾學習金雨田的先進事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