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861年(清咸豐十一年)出生于萊蕪大官莊村(今濟南市鋼城區(qū))。
幼年家貧,就讀于外祖父家。
1879年中秀才。
1900年中舉人。
1911年赴菏澤任省立第六中學語文教師。時值知天命之年,自書座右銘:“王命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大有之日正此時也”。自刻閑章曰“實行家”。期間,加入中國同盟會;與同事叢連珠、范明樞、張雪門等制訂校訓:“習勤養(yǎng)勇敬業(yè)樂群”;支持學生自治會組織各種研究會,并為“心學會”指導者之一。
民國初年,他首先支持妻子放足,因此獲縣政府頒發(fā)的“放足褒獎”,并支持妹妹和女兒到外地求學!拔逅倪\動”期間,積極支持并參加師生反帝反封建的愛國運動。以心學會為中堅,掀起菏澤地區(qū)學生運動,師生罷教罷課,走出校園,查封日貨;捉拿販毒商會會長,促使當局查封商會;追逐各縣麇集菏澤參加曹琨賄選活動者,直到其銷聲匿跡,學校始復課。此舉蜚聲遐邇,震動各界。
1919年秋,被泰、萊、新、費、蒙、沂、肥七縣推選為廣州非常國會護法議員,1921年南下廣州,參與孫中山領導的民國政府工作,參加制訂各項除舊布新法令。
1922年6月16日,在陳炯明叛亂中,幸免脫險,后與山東的6名議員共同向全國發(fā)出《廣州非常國會聲討陳炯明宣言》。爾后,越海經(jīng)安南繞回云南,展轉四川等地,于1924年回到萊蕪。
1928年12月,出任博山縣縣長。翌年夏,在全省縣長會議上因仗義執(zhí)言得罪山東省政府主席孫良誠,引退回鄉(xiāng),并謝絕官場活動。
1934年秋末,與許子翼、王希曾編纂《續(xù)修萊蕪縣志》》,在志書中提出重民庶、重工商等重要觀點。
1938年日軍侵占萊城后,派漢奸拉著人力車登門請他為偽政權效力,遭到嚴詞拒絕。漢奸追蹤脅迫,他便毅然出走,嚴詞拒絕,遂身背衣物,拄著拐杖,展轉到沂蒙山抗日根據(jù)地,與李澄之、范明樞、彭畏三、耿光波在第四聯(lián)中任教。在反“掃蕩”中跟隨機關和部隊行動,雖條件艱苦仍堅定樂觀,被稱為“抗戰(zhàn)老人”。
1940年2月,在魯南當選為山東省憲政促進會主任;1940年8月26日,在山東抗日根據(jù)地各界人民代表聯(lián)合大會上,被選為國民大會代表和山東省臨時參議會參議員。9月,當選為中國國民黨抗敵同志協(xié)會監(jiān)委。1941年秋當選為泰山區(qū)參議長。
1946年春回到家鄉(xiāng),雖已85歲高齡,仍任縣參議員,在“土改”、“支前”、恢復戰(zhàn)爭創(chuàng)傷中協(xié)助政府工作。
1948年,動員家族伐倒祖塋大批柏樹支援膠濟鐵路修復工程。
晚年生活
新中國建立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方針政策,在給子孫的信中贊嘆“百物欣欣向榮,凌乎唐虞之治”。1953年逝世前,還讓人用椅子抬著出席政府的會議。
1953年4月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