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木下利貞(1627-1679.5.25),日本江戶時(shí)代前期大名。備中國足守藩4代藩主。3代藩主木下利當(dāng)長子。母親為木下延俊之女。正室為金森重賴之女。子木下公定、木下勝榮、木下利安等。官位從五位下淡路守。
1661年父親去世后繼承家督。因于小豆島檢地成功而立功。
1679年去世,享年53歲。法號(hào)慈光院乾徳利貞大居士,由長子公定繼承。
木下利貞(1627-1679.5.25),日本江戶時(shí)代前期大名。備中國足守藩4代藩主。
木下利貞(1627-1679.5.25),日本江戶時(shí)代前期大名。備中國足守藩4代藩主。3代藩主木下利當(dāng)長子。母親為木下延俊之女。正室為金森重賴之女。子木下公定、木下勝榮、木下利安等。官位從五位下淡路守。
1661年父親去世后繼承家督。因于小豆島檢地成功而立功。
1679年去世,享年53歲。法號(hào)慈光院乾徳利貞大居士,由長子公定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