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齊體物,歷史人物,為中國清朝官員,本籍遼東。齊體物于1694年(康熙33年),奉旨接替 吳國柱,于臺灣地區(qū)擔任臺灣府知府。而此官職是臺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臺灣道制約的臺灣最高地方父母官。
前任:
吳國柱
臺灣府知府
1694年上任
繼任:
靳治揚
前任:
梁爾壽
臺灣府海防補盜同知
1691年上任
繼任:
龍光
齊體物,歷史人物,為中國清朝官員,本籍遼東。齊體物于1694年(康熙33年),奉旨接替 吳國柱,于臺灣地區(qū)擔任臺灣府知府。而此官職是臺灣清治時期此期間,受臺灣道制約的臺灣最高地方父母官。
前任:
吳國柱
臺灣府知府
1694年上任
繼任:
靳治揚
前任:
梁爾壽
臺灣府海防補盜同知
1691年上任
繼任:
龍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