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覃明河,號子清,廣西鹿寨縣中渡貝塘村人。清光緒十二年(1886年)覃明河入本村私塾讀書,后以幫人縫衣和燒炭謀生,清末在本村參加團練軍事活動,逐步由席長升哨長,后又充當陸亞發(fā)部保鏢。民國元年(1912年)在 中渡任幫帶,后加入同盟會,討伐袁世凱期間跟隨部隊到廣東參戰(zhàn),任第二巡防司令,后改任廣西邊防軍游擊司令,善交游,喜歡收藏名人古畫,逐步得到上峰重用。1921年后任 百壽縣縣長、四縣清鄉(xiāng)督辦、臨桂縣長、警察廳廳長、全州兵站站長和桂林善后處處長,1931年任中將參議等職。1950年覃明河伙同其子覃正旺、覃麗天、覃正暉在四十八弄聚眾為匪,任“桂中軍政區(qū)反共救國軍司令部”中將高參。1951年重點剿匪中,被人民解放軍在融安縣四頂鄉(xiāng)古丹村俘虜,4月28日在 中渡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