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萬歷十四年(1586年),查志隆任山東轉運鹽使司同知時,山東監(jiān)察御史譚耀“有感于前志之浸廢”譚耀《岱史·序》!扒爸尽,指明《泰山志》。囑其重加編訂。查志隆廣泛收集資料,“躬自歷涉”,“或仍舊志,或采碑匾,或采諸家集”,進行編錄整理,著成《岱史》《岱史·凡例》。全書18卷,內容豐富,流傳很廣,是繼明《泰山志》之后的又一部大型泰山志書。
清順治十年(1653年),山東鹽司傅應星以“《岱史》一書,系本衙鐫本,今半亡去”,請山東右布政使張縉彥補輯。張縉彥遂從諸生史以明家獲舊本,并進行修訂和增補,順治十一年(1654年)刊行張縉彥《重刻岱史·序》。 張縉彥增訂的《岱史》,各卷均有增補。如增明張五典《泰山道里記》,明王在晉《祭岳文》等。清乾隆年間,清廷斥《岱史》為“語多狂!,下詔禁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