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湖廣鄉(xiāng)試第八十一名。成化五年(1469年),參加乙丑科會試,得貢士第二百五十名。殿試登進士第三甲第三十六名,歷官淮安府知府、江西巡撫,鎮(zhèn)壓江西新昌民王武叛亂。后升任南京刑部尚書,有惠政。
曾祖父韓彥達。祖父韓良可,曾任典史。父親韓弼,曾任長史。
人物生平
韓邦問(1442-1530),字大經(jīng),號宜庵,浙江會稽人。
成化五年(1469)進士,授大理寺評事,遷寺副、寺正,出任淮安知府。
成化二十三年(1487)遷陜西左參政,守關(guān)南,再升陜西右布政使,改遷四川左布政使,后補廣東,俱有惠政。
弘治十二年(1499)以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改撫河南。
正德元年(1506)后任南京大理寺卿。
正德三年正月升刑部左侍郎,同年六月十一日遷刑部尚書致仕,家居二十余年,非公事不入公府。
嘉靖九年(1530)八月初七日卒,年八十九,謚莊僖。
主要功績
撤除了督造內(nèi)官
弘治十五年三月癸未,孝宗“命取回饒州府督(景德鎮(zhèn))燒瓷器內(nèi)官”,其由為“從巡撫都御史韓邦問奏也”。韓為巡撫江西都御史,他在地方上顯然深知浮梁民困和宦官貪酷之實情。于是又一次撤除了督造內(nèi)官。與此同年“弘治十五年奏準,光祿寺歲用瓶壇自本年為止,已造完者解運,未完者量減三分之一”。這一減燒措施似與韓邦問之上奏事有密切關(guān)系。
諫止河南取樂工
弘治十七年(甲子,一五〇四)三月,內(nèi)旨行河南取樂工,巡撫都御史韓邦問疏諫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