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其蒼, 字子遠,號鴻齋,清代同安縣廈門仙樂人。雍正五年(1727)歲貢。任連江訓(xùn)導(dǎo)12年,勤奮教學(xué),寒士視為慈母。?葉其蒼的事跡被收錄于《廈門志》第372頁。
返家后,對父母極為孝順,逢年過節(jié)及時問候父母。葉姓分南、北房,未建宗祠,其蒼闡明敬宗合族意義,于是合建宗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