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中文姓名:馬國器
日本姓名:與那原親方良矩
性別:男
出生年月:1718
國籍:琉球(現(xiàn)日本)
時代:清朝
籍貫:浙江省杭州市
民族:漢族
身份:政治家、歌唱家
個人簡介
馬國器被視為琉球歷史上著名的儒教實踐家之一,被譽(yù)為“君子親方”。同時他也是琉球三十六歌仙之一。馬國器是馬加美(大里親方良安)的后代,為與那原殿內(nèi)九世。因家譜的殘缺,關(guān)于馬國器的童名和字、號都沒有記載。
個人經(jīng)歷
1760年,清朝禁止絲貨出洋,使琉球的貿(mào)易受到?jīng)_擊。
1762年,馬國器以耳目官(進(jìn)貢正使)的身份,與正議大夫梁煌(當(dāng)間親云上)一起到達(dá)清朝朝貢,并陳述了破例為琉球開放禁令的請求。乾隆帝同意了琉球購買絲絹等物,每年從清朝購買土絲五千斤、二蠶湖絲三千斤。
1765年,馬國器前往薩摩藩,報告了進(jìn)貢船歸國之事。
1769年,因毛元翼(池城親方安命)的離任,馬國器成為三司官。
1774年,因王世子尚哲在薩摩藩受到優(yōu)待,尚穆王遣馬國器前往薩摩謝恩。
雖然琉球當(dāng)時政治體制完備,但尚未擁有賞罰例律的定制,官場上出現(xiàn)了“事同刑異,輕重不均,難以剖決”的現(xiàn)象。
在1775年,馬國器同兩位同僚馬宣哲(宮平親方良廷)、向邦鼎(涌川親方朝喬),以及攝政尚和(讀谷山王子朝恒),聯(lián)名向尚穆王提議編撰賞罰科律。尚穆王立即批準(zhǔn),命令向天迪(伊江親方朝慶)、馬克義(幸地親方良篤)為此事的奉行。
1786年編撰完成了琉球的第一部法律——《琉球科律》。該律共褒獎條例一本、科律十八本,為琉球國的法制建設(shè)作出了突出貢獻(xiàn)。
1796年,馬國器辭去了三司官一職,從此淡出政壇,不久逝世。
馬國器不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也是一位琉歌歌人!稕_繩集》中收錄有他署名的《月下?lián)v衣》一首:
うつおとのたえだえなるは小夜衣 月にねられぬすさみなるら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