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晏春鳴,四川重慶府合州銅梁縣(今重慶市銅梁區(qū))人。
明萬歷四十一年(1613年),登進士第三甲第77名。
天啟元年(1621年),選試御史,同年六月,授廣東道監(jiān)察御史。
天啟七年(1627年),上奏請求對廣東稅制改革,以解決遼東兵餉。
崇禎元年(1628年),免除職位。
崇禎二年(1629年),升任山西副使。同年四月,崇禎帝和內(nèi)閣調(diào)查天啟七年寧錦之戰(zhàn)后冒功的閹黨人員,晏春鳴被免除加銜。
崇禎三年(1630年),升任為陜西右參政(從三品)。官至太仆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