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王法元(1917.2—1947.7) 柏林鎮(zhèn)賈莊人,出生在一個貧窮的農民家庭。1941年,擔任本地聯防隊長。1942年,日寇對我抗日根據地進行殘酷掃蕩。當時費北縣固城區(qū)區(qū)長陳慶三指示王法元帶領民兵拔掉滋(陽)臨(沂)公路上溫水崗樓這顆釘子。他接受任務后,先進行細致的偵察和周密計劃,接著在端午節(jié)這天帶領本村10名民兵,急行10里路,在離崗樓約200米的地方停下,留下8名隊員進行警衛(wèi)和準備接應,自己和孫玉彩佯裝鋤地的農民到崗樓里找水喝。他倆進院子后,見偽軍們正在伙房里包餃子,王法元眼疾手快,只身閃入崗樓內,取下掛在墻上的一枝長槍,對準偽軍大聲喊道:“不準動!繳槍不殺!”一個班的偽軍乖乖地舉起手。此次俘偽軍11名,繳獲長槍11枝,手槍1枝,手炮1門,受到固城區(qū)委的表揚,當時的《大眾日報》報導了該事跡,題為《單身獨戰(zhàn)溫水樓》。
1943年冬天,王法元調任費南縣爆破隊長。1944年春,駐扎在費縣、地方、銅石據點的日本偽軍頻繁出動,瘋狂地向我蒙山一帶進行“掃蕩”。一次,王法元根據上級指示,組織民兵配合主力部隊反擊敵人。他們趁黑夜在敵人必經的道路上埋了群雷。第二天50多名日偽軍出動“掃蕩”,當他們走進布雷區(qū)時,早已潛伏在戰(zhàn)壕里的王法元大手一揮,群雷巨響,敵人幾乎全被炸傷炸死。由于王法元作戰(zhàn)勇敢,屢立戰(zhàn)功,1945年9月在魯南行署召開的英模表彰大會上,被授予“魯南爆炸大王”的光榮稱號。
1947年4月,王法元在堅持蒙山前與敵人進行斗爭時,不幸被還鄉(xiāng)團逮捕,押送費縣城。國民黨縣黨部和還鄉(xiāng)團相互勾結,對王法元同志施用酷刑,他大義凜然,寧死不屈,沒吐露一點黨的機密。1947年7月費縣城解放前夕,敵行刑隊長走進王法元的屋子,冷冷地對他說:“現在,你只要說出共產黨員的秘密,便可獲得自由。”他威嚴地回答道:“寧可犧牲,決不屈節(jié)!痹诒谎焊靶虉龅穆飞希吆簟肮伯a黨萬歲”,從容就義,年僅30歲。后被追認為著名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