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唐中和初年(881年),赴長安參加科舉考試,既中第,授下邽尉。辟州司馬,移隴州司馬。節(jié)度使 李茂貞任命潘季荀為節(jié)度使掌書記。平定 李昌符叛亂后,改復州長史。郡境經(jīng)常發(fā)生盜竊案,他招收境內(nèi)有勇有謀的農(nóng)民為耳目。凡惡少無賴,都記錄在冊,盜竊案件一發(fā)生就迅速破案,百姓以為神。昭宗即位,除右補闕,前后所陳凡二十余章,皆婉而不曲,直而不訐,退必焚稿,雖子弟莫得聞。頃之除 太仆卿,復遷 御史中丞。第二年,出任五嶺推勘使。嶺南去 中朝既遠,吏皆苛斂以希進。公獨務寬厚,職雖推勘,略無文移追逮之擾。每行部,輙語剌史曰:“今中外弗靖,賦重役煩,民不聊生。諸公能寬一分,則民受一分之賜。若箠械剝膚,取及錙銖,非部使者之所望也!睍r皆稱為長者。居無何,遂抗表辭祿,歸老于家。 龍德二年二月卒,享年六十有一。初,公所居之南山,有石嵚欹突兀,形如獬豸,俗呼為獬豸石。及公生之日,石忽有聲焉。故公慨然以 臺省自任。中和初赴闕,至北十五里,顧山旁道之左右而言曰:不為中丞,不復經(jīng)此。及公以獨坐推勘五嶺,晝錦而歸,復憇于石。邑人榮之,遂刻“中丞”二字于石以志。至今呼為中丞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