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奚士遜(1155—1225),字謙之,宋代安徽寧國人。南宋淳熙已未年(公元1175年)中進士。初任丞倅(管理地方事務的副職官員),累官大理卿(掌刑法之官,為正三品)。開禧三年(1207年),禮部侍郎史彌遠勾結楊皇后,謀害了當朝宰相韓侂胄。事后,史彌遠找到奚士遜,希望大理寺能立即著手開展清理韓侂胄死黨的運動。奚士遜一聽,敏銳的看穿了史彌遠企圖借清理韓侂胄死黨為抓手,以達到他鏟除異已的個人目的。正言立色的回答到:“韓侂胄實屬奸臣,其死罪有應得,但要以此為借口擴大打擊的面,傷害無辜,這我做不到!”。說完拂袖而去。正是由于奚士遜拒絕了史彌遠的要求,使得株滅韓侂胄死黨擴大化的計劃未能實現(xiàn),從而保護了大批官員幸免遇難。從此史彌遠便懷恨在心,時常在皇帝面前讒言誣陷奚士遜,宋寧宗偏聽偏信,不久,便免去了奚士遜的大理寺卿一職,將其遣返回鄉(xiāng)。其四個兒子中有兩個分別于嘉定庚辰年、嘉定癸未年考中進士為官。寶慶元年(1225年),奚士遜因病不幸逝世,享年7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