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黃馮明,字炳麟,1912~?,廣東豐順縣潘田鎮(zhèn)甲背(現(xiàn)屬新聯(lián)村)人。1933年赴日本,九州帝國大學行政科畢業(yè)。抗戰(zhàn)爆發(fā)后回國,入中央政治學校留日班受訓。1940年起任第二十軍政治部秘書。1942年調赴香港,任三青團港澳直屬區(qū)團部書記長。1945年任廣州軍事特派員公署上校秘書、少將參議,廣東省政府參議。1946年起任廣州市政府參事,兼人事處長、新聞處長,國民黨廣州市黨部監(jiān)察委員。1949年到香港從教,1952年去臺灣,任“僑務委員會”研究室主任、顧問。1980年任“立法院”及“監(jiān)察院”委員。著有《戰(zhàn)后日本工業(yè)》、《日本的資源》等。譯作《公法與私法》。后移居美國,失聯(lián)。
家族背景
文革其間由于顧慮當時政治環(huán)境,其家鄉(xiāng)親人(五弟黃馮非之子馮秉權)并未保留與黃馮明有關的書面材料,甚至不敢與父親黃馮非(曾入國軍、民國時廣州警察)聯(lián)系,黃馮非亦于暮年始往返于廣州和潘田,后逝于潘田。
黃馮明本姓馮,與另一潘田名人陳其銓同時期人。黃馮明祖父馮順興青年時貧寒,孤身一人奔波于豐良墟市(三日一墟)販豬為生。當時興寧有一對黃氏夫婦在豐良經(jīng)營餐館,膝下無兒女,與馮順興熟絡,見其為人老實本份,征得同意后認其為養(yǎng)子,并為其娶妻以繼承衣缽。馮順興感恩于黃氏夫婦,生一兒取名黃晉南。黃晉南曾任民國汕頭警察署署長,與饒公球(馬頭人,見縣志卷17,第8頁和卷18,第4頁)交好,中年遷回潘田養(yǎng)病,五十多歲病逝在潘田。黃晉南有五個兒子,由于大房無所出,抱養(yǎng)了兩個兒子。而二房原為侍婢,相士斷言娶侍婢為二房能生三個兒子,于是黃娶了侍婢,果然生了三個兒子,即:黃馮明(字炳麟)、黃超(字瑞麟,在廣州會計師事務所任職,赴臺灣)和黃馮非(字欣麟)。
如今在潘田甲背居住的親屬是黃馮明五弟黃馮非的后人,自馮秉權一輩始已全部改回本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