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多爾袞(1612~1650)
中國清代入關時的攝政王。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十四子。因武功卓著,為清太宗皇太極所器重,逐漸躍居于后金軍主要統(tǒng)帥之列。崇德元年(1636)封為和碩睿親王。八年,皇太極病死 ,多爾袞以鑲白 、正白兩旗勢力擁立皇太極年僅6歲的第九子福臨為帝,號順治,由多爾袞與濟爾哈朗共同輔政。不久,多爾袞集大權于一身。順治元年(1644),多爾袞在山海關之戰(zhàn)中擊敗李自成軍,迎福臨即位北京,正式宣布清對全國實行統(tǒng)治。多爾袞加封為叔父攝政王,五年又尊為皇父攝政王,以皇帝之尊親代行皇帝職權,成為清入關初年的實際統(tǒng)治者。多爾袞攝政時期,以入關前已經(jīng)建立的政治制度為基礎,進一步仿照明制,加強封建專制政權。多爾袞在維護權歸滿人的同時,對漢族地主階級、故明官員采取了官仍其職,民復其業(yè),錄其賢能,恤其無告的政策。廣泛招徠漢族地主,開科取士,網(wǎng)羅人才。同時限制由滿族貴族、大臣組成的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權力,集權于攝政王之手。他還先后派兵西征南下,圍殲李自成余部,擊敗張獻忠,打擊南明政權 。多爾袞攝政7年 ,除西南之云貴等地尚有南明桂王政權及農(nóng)民軍之余部,海上有鄭成功之抗清活動外,清軍已占有全國之大半地區(qū),為清廷建立全國政權打下初步基礎。為維護滿族貴族利益,多爾袞攝政期間的一部分政策,如剃發(fā)令、圈地令、逃人法、易服、授充等項,在一定地區(qū)內(nèi)造成社會的動蕩不安。順治七年冬,多爾袞去世。順治親政后,被首告“陰謀篡逆”,詔削爵,平毀墓葬,家產(chǎn)籍沒。乾隆四十三年(1778),乾隆帝為多爾袞昭雪,恢復其誠敬義皇帝的封號,成為清代八家鐵帽子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