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沈恒
一、[明]即沈恒吉。
二、[明]字韃婆,吳(今江蘇蘇州)人,畫宗沈、唐!懂嬎柙彙
三、[清]字北麓,善寫生,筆之所到,無不曲肖。 《阜寧縣志》
沈恒,男,北海市教育局教育科副科長。該同志2002年10月借調到局黨政辦擔任秘書工作, 2006年1月任人事科副科長,2007年8月任黨政辦公室副主任,2010年4月任教育科副科長。幾年來,始終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積極參加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和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注重加強學習,認真履職,勇于開拓,勤奮工作,較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自覺學習,積極進取,努力提高自身綜合素質。勤奮務實,團結協(xié)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幾年來,嚴格遵守機關工作制度,工作上高標準、嚴要求,積極主動配合各位科長開展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做到分工不分家,補臺不拆臺,只要是科室的工作,從來沒有分內分外之別,都齊心協(xié)力努力完成。每當臨時有特殊工作任務,就自覺加班加點,甚至通宵達旦直到完成工作任務為止。嚴于律己,勤于自省,牢固樹立公仆意識。注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黨紀法規(guī)的學習,恪盡職守,勤奮工作,公仆為本。嚴格遵守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guī)定,做事不求索取,但求對得起良心、公心和民心,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2011年被評為“北海市教育局優(yōu)秀共產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