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喬治·卡巴尼斯 [Pierre Jean Georges Cabanis 1757.06.05-1808.05.05],法國生理心理學家。出生于法國科雷茲省的 Cosnac,逝于巴黎附近的呂埃耶 - 馬爾邁松市。
人物經(jīng)歷
在巴黎,卡巴紀斯學習醫(yī)學,并閱讀了許多名著。之后,師從 E.B.孔狄亞克和 J.洛克,成為 18 世紀法國庸俗唯物主義的開創(chuàng)者。
他認為人的意識、半意識狀態(tài)和無意識本能,都是大腦活動的產(chǎn)物,從腦中產(chǎn)生思想,就像從肝臟分泌出膽汁、從唾液腺分泌出唾液一樣。因此他說:“大腦分泌思想,就像肝臟分泌膽汁一樣!
卡巴尼斯是最早的生理心理學家之一。1795 年,他就斷頭臺上的受刑者在斬首后是否蒙受痛苦的問題寫了一篇文章。在這篇文章里,他考察了心身關系。他認為,心理事件是整個有機體的機能,而不單單是頭腦。這一見解還涉及反射活動的研究和“水平系列”的闡釋。
“水平系列”這一概念對今天的生理心理學家來說仍然是重要的。脊髓處于最低水平,它執(zhí)行反射活動,較高水平執(zhí)行半意識或半綜合的活動,最高水平是思維的意識。他認為,倘若沒有大腦的參與,就不可能有心理過程。那些不涉及大腦的機能僅僅是機械的。因此,對斷頭臺上的受弄者在斬首后是否蒙受痛苦的問題來說,他得出結論說,受刑者斬首后不會感到痛苦,因為斬首后的身體運動只是最低水平的反射。
他的另一個貢獻是關于神經(jīng)系統(tǒng)的遺傳觀點,它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即越是復雜的心理活動越是復雜的神經(jīng)系統(tǒng)結構的一種機能。社會心理學雖然導源于生物觀察這一事實,但它顯然含有社會行為:只有那些具有最復雜的神經(jīng)系統(tǒng)的人為原機體才能處理倫理問題。
主要著作
人的肉體方面與道德方面之間的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