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貸款辦理流程:
(一)開具證明。借款職工到繳存地中心開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以下簡稱《繳存證明》)。
(二)貸款申請。借款職工到購房地中心提出異地貸款辦理申請,并持有購房地中心需要提供的貸款資料。
(三)審核審批。購房地中心應在七個工作日內完成貸款受理、審核和審批工作,決定是否準予貸款并通知借款職工。
(四)貸款簽約。異地貸款審批通過后,借款職工到購房地中心或承辦銀行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附屬合同、單據(jù)等書面文件。
(五)貸款擔;虻盅骸Y彿康刂行呢撠熮k理并保管抵押(預)登記。
(六)貸款發(fā)放。房屋抵押(預)登記后,購房地中心或承辦銀行收妥房屋抵押(預告)登記權屬證明后發(fā)放貸款,并將《繳存證明》回執(zhí)反饋至繳存地中心。繳存地中心應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七)異地貸款備案。繳存地中心開具的《繳存證明》、購房地中心發(fā)放的貸款等情況均通過全省住房公積金OA平臺備案并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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