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嗎?
解答:職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說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理由和依據(jù),也就是說,需要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
二、嚴重失職給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解答:職工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里,因勞動者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單位造成的“重大損害”,單位應通過規(guī)章制度進行書面形式量化,比如達到10000元則為“重大損害”,方可以作為“重大損害”的標準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否則,一旦勞動者持有異議,裁判者可能會因無相關依據(jù)而導致對損害程度產(chǎn)生不同的認識和判斷,從而影響到對單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的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