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
受托方 :
委托合同(培訓)
委 托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受 托 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系電話: 傳 真: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帳 號:
甲乙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項目培訓服務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培訓項目的基本情況
1.1 培訓課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培訓方案:
1.3 培訓對象及人數(shù):甲方人員_____________人。
1.4 培訓日期及課時:培訓日期:_____________課時:_____________。
1.5 培訓地點:由甲方指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培訓講師:見附件一。
1.7 課程內(nèi)容大綱:見附件二。
1.8 測評問卷:見附件三。
1.9 本培訓活動聯(lián)系人:
1.9.1 甲方聯(lián)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1.9.2 乙方聯(lián)系人: 電話: 電子郵箱: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義務
2.1.1 甲方有權在培訓前就培訓課程內(nèi)容、時間、參加人員等事項與乙方進行確認。
2.1.2 甲方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給乙方相應的培訓費用。
2.2 乙方的權利義務
2.2.1 乙方應根據(jù)甲方需求確定課程大綱,并于培訓日期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將學員講義樣本交甲方審核,甲方審核無誤后交乙方正式制作。乙方負責將制作完畢的教材于培訓前送至培訓地點,并保證提供的教材無缺頁、殘頁且印刷清晰。乙方按學員人數(shù)提供教材。
2.2.2 乙方保證培訓講師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為甲方提供培訓,培訓時數(shù)不應少于本合同約定。
2.2.3 在本次培訓項目結束后五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提供此次培訓項目結案報告,包括學員對課程評估報告,后續(xù)整體改善建議等。
2.2.4 乙方應保證培訓達到下列_____項的要求:
A. 測評問卷的平均份數(shù)達到_______
B. 學員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2.3 保密義務
甲乙雙方同意對從對方獲得的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了用于執(zhí)行本合同的目的外,未經(jīng)對方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許向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披露上述信息。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條款均具法律效力。
第三條 費用和支付方式:
3.1 甲方應支付乙方培訓費合計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_______)。
3.2 培訓費支付方式:甲方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以_____________(現(xiàn)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在培訓結束后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nèi)以_____________ (現(xiàn)金或支票)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培訓費,即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3 上述培訓費用包括:講師費、場地費、午餐費、資料費、 等
3.4 付款提示
3.4.1 在達到合同約定甲方付款進度時,乙方應提前10日向甲方發(fā)出提示付款的書面通知。
3.4.2 若甲方對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異議的,甲方將在收到該付款通知七個工作日內(nèi)向乙方發(fā)出異議通知且暫時停止支付,并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經(jīng)甲方同意確認后,甲方再行支付該筆費用。
3.4.3 若乙方未及時發(fā)出書面通知導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5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項的同時,必須提供正式的稅務發(fā)票。若乙方不提供發(fā)票,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筆款項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同時,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第四條 違約責任與賠償
4.1 若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乙方培訓合同金額,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違約金。
4.2 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始培訓,則每逾期一日,應當支付培訓費的0.5%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則乙方除應向甲方退還已付款項、支付延期違約金外,還應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培訓費20%的違約金。
4.3 如乙方培訓質(zhì)量未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則乙方應當支付培訓費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
4.4 甲方若將乙方資料用于培訓甲方員工以外的其它目的,乙方有權對此進行版權的相關索賠。
4.5 若乙方事先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提供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權對此進行相關的索賠。
4.6 甲乙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提出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培訓 開始前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如在培訓前_____天內(nèi),因甲乙雙方單方面原因取消培訓委托,則視為該方違約,違約方應按合同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
4.7 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培訓課程取消,甲乙雙方可依法減輕或不承擔責任。
4.8 自甲方發(fā)出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的書面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違約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應付違約金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自逾期支付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實際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服務費用未支付乙方的,甲方有權從該筆費用中先行抵扣相當于違約金及滯納金數(shù)額之款項。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遭受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xù)向乙方追償。
第五條 通知與送達
5.1 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fā)至文首列明的聯(lián)系地址和/或聯(lián)系方式,否則不發(fā)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聯(lián)系地址和/或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則其應毫不延遲地通知另一方這一變更情況。
5.2 通知被視為送達的日期應按如下方法決定:
a 專人遞交的通知在專人遞交之時視為有效送達;
b 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件發(fā)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準)后第七日視為有效送達;
c 以快遞發(fā)送的通知應于交予合法的快遞服務發(fā)送后第三日視為有效送達;
d 以圖文傳真發(fā)出的通知,在傳送日后第一個工作日視為有效送達。
第六條 繼承
本合同生效后,無論甲方或乙方的名稱、組織形式、企業(yè)性質(zhì)、經(jīng)營范圍、注冊資本、投資者等發(fā)生任何變更,甲方或乙方應繼續(xù)或要求其權利義務的繼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之相關義務。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地震、臺風、洪水、海嘯、火災、戰(zhàn)爭、暴亂、罷工及其他合同雙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相應情況用書面通知對方,并于七(7)天內(nèi)提供不可抗力發(fā)生的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根據(jù)不可抗力事由對履行本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義務,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八條 不棄權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表述均不得被視為對一方權利的放棄,任何違約行為亦不得被同意免除或放棄追究另一方在某方面的違約責任,并不意味著免除或放棄追究該另一方在其他方面或后續(xù)發(fā)生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 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可分割性
本合同及其附件中所包含的任何條款在被認為無效或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的情況下,該條款的無效性或不可執(zhí)行性不得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一條 完整合同
本合同構成各方對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完整合同,它取代了此前各方就該等事項作出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合同或許諾。
第十二條 修改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并經(jīng)本合同雙方簽字并蓋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中未經(jīng)修改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3.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
13.2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解釋或執(zhí)行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或調(diào)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diào)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標題
本合同中的標題僅作為參考,不影響本合同的含義及其解釋。
第十五條 生效及文本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