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除了具備簡短明了、整潔清晰、實事求是、坦率真誠、準確、格式清新美觀的特征外,還要在寫作中注意避免以下現(xiàn)象:
(1)簡歷內(nèi)容不精練、表達不切題意。
(2)過于簡單。簡歷太短或過于粗略,就不會對求職者的資歷和能力進行完整、充分的評價,必要信息的缺乏,使得對方對你的認識不明確或者不清楚,從而影響面試機會的獲得。
(4)字跡不清楚,打印或復印不規(guī)范、質(zhì)量差。
(5)稀奇怪異。簡歷中用的詞匯稀奇古怪,排版或引用材料生僻、花哨。
6)工作意向不明確。求職者沒有表明自己喜歡什么工作,也沒有說明自己的愛好、興趣及能力,以及對工作的要求、工資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