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勞動關(guān)系是勞務(wù)派遣性質(zhì),當勞動者申請仲裁時,請注意被申請人應(yīng)是兩個主體,一是派遣單位,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二是實際提供勞動的法人。如果實際提供勞務(wù)的主體是個人,則只列派遣單位為被申請人。下面是個人簡歷網(wǎng)整理分享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工傷賠償范文,歡迎閱讀與借鑒。
【篇一】
申請人:******,男,19xx.6.**生,漢族,身份證:******
住址:湖南省常寧市******號
被申請人:廣州市******辦公設(shè)備廠
住所:廣州市天河區(qū)******工業(yè)區(qū)
法定代表人:******電話:******
訴訟請求事項
1、確認雙方于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月**日期間存在勞動關(guān)系。
2、支付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月**日期間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28600元。
3、支付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間延時加班工資50068.97元,休息日加班工資18358.62元,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3034.48元。
4、支付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間未休年休假工資3034.48元。
5、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4400元。
6、支付勞動能力鑒定費、檢查費、掛號費合計539.3元;
7、支付住院期間的伙食費735元。
8、支付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2200元。
9、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348.5元。
10、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0899元。
11、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2724.75元。
第2-11項合計140943.1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8月20日入職被申請人,任機械操作工人工作,填有入職登記表,20xx年10月12日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屆滿后被申請人拒絕申請人繼續(xù)上班,違法解雇本人。
在職期間沒有簽訂有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按相關(guān)規(guī)定為申請人繳納社保。
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間,申請人月基本工資為2200元,現(xiàn)金發(fā)放,有簽收記錄保存在被申請人處。
每天上班時間從早上7:30至下午6:00,中午有1.5小時的休息時間,即每天加班1小時;每月沒有安排休息日,即每天加班8.25天;法定節(jié)假日沒有休息,該期間加班10天。
20xx年和20xx年年休假共10天沒有休息。
20xx年7月12日,申請人在被申請人的沖床車間操作沖床機時,不慎被沖床壓傷左手。
廣州市天河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xx年9月21日作出穗天人社工傷(20xx)***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為工傷。
廣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于20xx年10月24日作出穗勞鑒初(20xx)***號《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jié)論書》,鑒定為傷殘等級為十級,停工留薪期從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10月12日。
住院21天,住院期間的醫(yī)藥費全部由被申請人支付,有一個月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沒有支付,住院伙食費和十級傷殘的相關(guān)侍遇等沒有支付。
工傷待遇按廣州市職工平均工資54495元/年的60%計算。
申請人自費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費、檢查費和掛號費合計539.3元。
基于上述事實和理由,請求你委支持本人的所有仲裁請求。
此致
廣州市天河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月日
【篇二】
案情簡介:趙某某,男,48歲,住開封縣袁坊鄉(xiāng)張吳寨村5組。
20xx年在開封市正陽小區(qū)1號樓工地施工時從三樓墜落致右腿根骨骨折,施工單位開封市中基建筑工程公司拒絕賠償一切損失,無奈之下,委托本律師維護其合法權(quán)益。
本律師接受委托后首先申請工傷認定,被認定工傷后到開封市勞動仲裁院進行仲裁,開庭時對方律師堅持趙某某不是公司職工,其損失應(yīng)由小包工頭劉某某承擔,本律師當即辯駁:涉案工程是被申請人承包,被申請人承包后非法轉(zhuǎn)包給尹某某,尹某某又非法轉(zhuǎn)包給劉某某,尹某與劉某均無施工資質(zhì),亦無用工資格,故趙某某只能與被申請人成立勞動關(guān)系,經(jīng)過本律師的激揚陳詞,當庭駁回了對方律師的狡辯,贏得了仲裁員的認可,支持了我方的仲裁請求。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趙某某,男,48歲,住開封縣袁坊鄉(xiāng)張吳寨村5組。
委托代理人:王松柏,河南遼源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被申請人:開封市中發(f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吳明,公司經(jīng)理。
公司地址:開封市三里堡90號。
申請請求: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賠償申請人醫(yī)療費15690.5元,伙食補助費756元,交通費1000元,停工留薪期間工資13650元,護理費5178元,后續(xù)治療費6000元,以上共計:42283.5元。
2賠償申請人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工傷醫(yī)療補助金,上述具體數(shù)額待鑒定結(jié)果出來后確定。
事實與理由:被申請人于2007年承包了正陽小區(qū)1號樓施工工程,申請人自2007年10月8日開始為被申請人施工,20xx年3月19日晚9時許,被申請人強令申請人冒險施工,致申請人從三樓頂墜落,造成申請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請人于20xx年7月向開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9月被認定為工傷。
從事故發(fā)生至今,被申請人拒絕賠償任何費用,無奈向貴院申請仲裁。
綜上所述,申請人因工受傷,依法應(yīng)享受公司待遇,請貴院支持申請人的申請請求,以保護農(nóng)民工的合法權(quán)益。
此致
開封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趙某某
20xx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