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不受影響,特制定此管理目標責任書。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定期召開工作會議,每學期不得少于4次。依法執(zhí)教。班主任要認真學習和宣傳黨的方針、路線和政策,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措施到位。
2、班主任要教育學生在校上課期間不追打打鬧,上下樓梯不推拉,遵守上下樓規(guī)則。
3、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guī)則,上學途中不能三五成群并排騎車,不前擁后擠,不到水溝、水渠和魚池游泳,定期進行溺水自救教育。
5、定期檢查和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隱患。班主任要及時處理和向學校匯報情況,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6、定期進行防火、防煤氣中毒、防食物中毒知識教育,預防和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
本班學生如有在上述事件中發(fā)生事故和死亡者后除班級學期考評分10分,如在校內發(fā)生扣除班主任當月的班級津貼。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字有效。
學校負責人簽字:
班 主 任 簽 字:
校 長簽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