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法憲 - 生平概況
吳法憲,1915年8 月出生在江西省興國縣南坑鄉(xiāng)樓溪村樟坑村小組。一九三○年加入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同年參加中國工農(nóng)紅軍。一九三二年由團轉入中國共產(chǎn)黨。土地革命戰(zhàn)爭時期,曾任紅十二軍第一○五團青年干事,第六十四師青年科科長,紅一軍團第二師二團總支書記、團政治委員。參加了長征?谷諔(zhàn)爭時期,曾任八路軍一一五師三四三旅六八四團政治處副主任,六八五團政治委員,蘇魯豫支隊政治部主任、政治委員,新四軍第三師政治部主任。解放戰(zhàn)爭時期,曾任遼西軍區(qū)副政治委員,東北民主聯(lián)軍第二縱隊副政治委員,第四野戰(zhàn)軍三十九軍政治委員,十四兵團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曾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空軍政治委員、司令員,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員。一九五五年曾被授予中將軍銜!拔幕蟾锩敝蟹e極參與林彪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一九七三年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nèi)外一切職務。一九八一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法庭確認為林彪反革命集團主犯。吳法憲 - 大事年表
吳法憲,1915年8月出生,江西省興國縣南坑鄉(xiāng)樟坑村人。1930年加入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
1932年轉為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曾任紅十二軍第一○五團政治處青年干事,紅二十二軍第六十四師政治部青年科科長,紅一軍團第二師六團政治處青年干事。
參加了中央革命根據(jù)地第一至五次反“圍剿”和長征。其間:長征中任紅一軍團第一師二團總支書記。到達陜北后,任紅一軍團二師二團政治委員。
1937年8月起任八路軍第一一五師三四三旅六八五團政治處副主任。后任第六八五團政治委員。
1938年10月奉命由山西挺進山東。同年底到達湖西地區(qū),1938年11月起任蘇魯豫支隊政治部主任,后任支隊政治委員。
1940年5月奉命率部南援華中。
1941年1月起任八路軍第五縱隊政治部主任,1941年2月至1946年任新四軍第三師政治部主任。
1943年1月至1945年9月任蘇北軍區(qū)政治部主任。
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隨第三師赴東北。
解放戰(zhàn)爭時期,1946年3月起任遼西軍區(qū)副政治委員,9月起任東北民主聯(lián)軍第二縱隊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12月起任中共中央西滿分局委員。
1948年1月至11月任東北野戰(zhàn)軍第二縱隊政治委員,1948年11月至1949年4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十九軍政治委員。
1949年5月至8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zhàn)軍第十四兵團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9月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zhàn)軍第十三兵團副政治委員,后兼任政治部主任。參加了遼沈、平津等戰(zhàn)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zhàn)軍第十三兵團副政治委員兼政治部主任。
1950年7月至1957年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第一副政治委員、副政治委員,其間:1953年1月前兼任空軍政治部主任。
1950年7月至1971年9月任空軍黨委副書記、第一副書記、書記、第一書記。
1954年5月至1959年4月兼任空軍紀律檢查委員會、監(jiān)察委員會書記。
1957年2月至1965年5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政治委員。
1965年5月至1967年9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司令員。
1967年9月至1971年9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兼空軍司令員。
1968年4月至1971年9月兼任總參謀部黨委第二書記。
1969年4月起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1967年8月至1971年9月為中共中央軍委辦事組成員
1969年4月至1971年9月任中共中央軍委委員。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將軍銜。曾獲二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一級解放勛章。
“文化大革命”中積極參與林彪奪取最高權力的陰謀活動,是所謂的“四大金剛”之一。
1971年9月被撤銷黨內(nèi)外一切職務,1973年8月被中共中央開除黨籍。
1981年1月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作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7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
1981年5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法院刑事審判庭依法剝奪其被授予的二級八一勛章、一級獨立自由勛章、一級解放勛章。
1981年9月15日上午保外就醫(yī),安置在濟南。
1988年刑滿出獄。
2004年10月17日15時58分在濟南齊魯醫(yī)院與世長辭,享年89歲。
曾是中共第九屆中央委員,第九屆中央政治局委員,1967年8月任中央軍委辦事組成員、負責人,1968年3月任中央軍委辦事組副組長,第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一次會議任中央軍委委員,是第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
吳法憲 - 革命生涯
1915年8月25日,吳法憲出生于江西省興國縣南坑鄉(xiāng)樓溪村樟坑村小組一戶貧苦農(nóng)民家庭,幼年隨父親搬到永豐縣郡埠鄉(xiāng)大安村給當?shù)氐刂鳟數(shù)钁,童年開始即隨父在郡埠鄉(xiāng)鐵元村大安組深山佃耕處放牛。1930年,紅軍來到江西省永豐縣,實行打土豪,分田地。年僅15歲的吳法憲積極參加共產(chǎn)黨領導的革命活動,并加入共青團。當年,正值紅軍擴大隊伍,已經(jīng)參加共青團的吳法憲,又毅然參加了紅軍。吳法憲年紀小,腿勤、手勤、腦子勤,樂于在紅軍隊伍中為大家做事,一心聽黨的話,作戰(zhàn)勇敢,不怕死。因此,他很快就受到了黨組織的重視,被列為重點培養(yǎng)對象。吳法憲文化程度不高,但進入紅軍隊伍后,在紅軍這所大學校里,他很快就達到了能讀能寫的程度。1932年,17歲的吳法憲轉為中國共產(chǎn)黨黨員。同年,吳法憲擔任紅軍廣昌獨立師十團青年干事,直接在團黨代表領導下做部隊的青年工作。吳法憲做青年工作,積極熱情,也有一套辦法,把團里的青年工作做得有聲有色,大批青年紅軍被吸收到團組織中來。由于有這方面的成績,不久被任命為紅軍廣昌獨立師政治部青年科科長。
1933年,吳法憲所在的部隊經(jīng)過改編后,成為林彪指揮的紅一軍團的一部分,吳法憲在紅一軍團二師警衛(wèi)通信連當指導員。從此之后,吳法憲開始在林彪手下工作。1934年,吳法憲當上了二師二團團總支部書記。二團,在紅軍中以能打硬仗而著稱,每次有要緊戰(zhàn)斗任務,林彪首先想到的就是這個二團。在反“圍剿”戰(zhàn)斗中,吳法憲敢打敢拼,并且立下了戰(zhàn)功。
紅軍長征到達陜北后,部隊進行整編,吳法憲當上了紅軍第二師第二團的政治委員。七七事變后,中國共產(chǎn)黨與國民黨合作抗日,紅軍進行改編。林彪所率領的部隊被改編為八路軍第一一五師。吳法憲此時在該師第三四三旅六八五團任政委。隨后,吳法憲所在的部隊開赴抗日前線,與日寇作戰(zhàn)多次。吳法憲在戰(zhàn)斗中也屢立戰(zhàn)功。此后不久,林彪因傷赴蘇聯(lián)治療,吳法憲所部歸聶榮臻指揮。他的職務也不斷上升,先后擔任過旅政治部主任、蘇魯豫支隊政委、第五縱隊政治部主任等職。
皖南事變后,中央決定重組新四軍軍部,同時對新四軍部隊進行整編,充實一部分力量。按照中央的命令,吳法憲所在的部隊由八路軍建制轉為新四軍建制,吳法憲任新四軍第三師政治部主任。
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吳法憲被調往遼西軍區(qū)任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之后,他率部開赴東北,再次成為林彪手下的一員戰(zhàn)將,并在林彪的指揮下,參加了遼沈戰(zhàn)役、平津戰(zhàn)役,在作戰(zhàn)中又立有戰(zhàn)功,林彪也進一步重用吳法憲,先后讓他當上了東北民主聯(lián)軍第二縱隊政委、黨委書記,第四野戰(zhàn)軍三十九軍政委,第十三兵團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全國解放后,中央軍委決定組建空軍。這對解放軍來說,是一個新的現(xiàn)代化軍種,國家對空軍的投入高于其他部隊許多倍,中央對這支部隊也十分重視。在林彪的推薦下,吳法憲當上了空軍第一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實際上,他在空軍的權力僅次于空軍司令員劉亞樓。1955年,全軍授銜時,吳法憲被授予中將軍銜。后來,他又升任空軍政委,與劉亞樓共同掌握空軍領導權,可見,林彪對吳法憲是多么器重。劉亞樓逝世后,林彪又推薦吳法憲當上了空軍司令員。
投靠林彪
吳法憲長期在林彪手下工作,對林彪指揮打仗的才干十分佩服,可以說,他早就是林彪的崇拜者之一。林彪一再推薦吳法憲,提拔他擔任領導職務,對此,吳法憲也感激涕零。在提拔吳法憲當空軍司令員之前,林彪曾把吳法憲找來對他說:空軍司令員這個位置,許多人想干,我推薦你干,先不要出去講。因此,吳法憲對林彪一直有感恩之心。他曾對自己的老婆說過這樣的話:“我這個空軍司令員是林副主席叫我當?shù)模嬲目哲娝玖顔T是林副主席。他叫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林彪主管軍隊時,羅瑞卿任總參謀長。羅瑞卿在工作中堅持按原則辦事,難免與林彪發(fā)生意見不一致的時候,林彪便認為羅瑞卿要架空自己,把羅瑞卿視為眼中釘、肉中刺。1965年,林彪、葉群授意吳法憲誣陷羅瑞卿。按他們的事先密謀,由葉群向毛澤東告羅瑞卿的狀,說羅瑞卿向林彪伸手要權,反對突出政治,要篡軍反黨,并且說,吳法憲可以作證。因事關重大,1965年12月8日至15日,中央在上海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研究這個問題。會上,吳法憲作證說:羅瑞卿向林彪伸手要權。還說,劉亞樓逝世前,讓他轉告葉群四條意見,大體意思是說,林彪身體不好,早晚要退下來,要讓羅瑞卿管軍隊。而羅瑞卿則堅決否認此事。吳法憲作證后,劉少奇、周恩來、鄧小平都不相信。他們在會議休息時,都嚴肅地問吳法憲:到底有沒有這回事?沒有可不能瞎說。吳法憲咬緊牙關說:肯定有。鄧小平在會上提出:劉亞樓已死,這是死無對證。但吳法憲拍著胸脯保證有這事。吳法憲在外表上給人以忠厚老實的印象,與會多數(shù)人相信了他的話,使羅瑞卿蒙受了冤屈。
在“文化大革命”中,林彪要搞掉不聽他話的楊成武、余立金、傅崇碧,也要吳法憲出面搞誣陷。吳法憲也就按這個意旨,不遺余力。吳法憲在陷害空軍政委余立金時出力最多。余立金在“文化大革命”初,任空軍政委、空軍黨委第二書記。因為余立金曾在賀龍指揮的紅二方面軍工作,林彪一直把他視為異己。1967年夏,毛澤東巡視大江南北,余立金隨行。毛澤東在巡視時,發(fā)表了許多談話。林彪、葉群、吳法憲等人也知道毛澤東發(fā)表了重要談話,但不知道詳細內(nèi)容。余立金回到北京時,林彪、葉群讓吳法憲出面要余立金透露情況,吳法憲三次請余立金傳達“毛主席最新最高指示”,但余立金嚴守毛澤東關于“只向周恩來報告這些話,沒有傳達任務”的指示,拒絕了吳法憲的要求。吳法憲無法,只好打出林彪這張牌說:林副主席要你傳達。余立金仍然不買賬,只是淡淡地說:“上面規(guī)定了,不向任何人匯報!眳欠☉椄械剑嗔⒔鹪诿珴蓶|那里受重視,有余立金在,他這把空軍司令員的交椅很難坐穩(wěn),便向林彪、葉群表示了對余立金的不滿,還說:余立金與反對林彪的楊成武關系密切。林彪下了搞掉楊成武、余立金(后來又加上一個傅崇碧)的決心。正巧此時,空軍機關有人寫匿名信給楊成武,控告空軍黨辦王飛、周宇馳、劉沛豐等人。楊成武將信轉給了林彪辦公室。誰也沒有想到,林彪辦公室主任葉群并沒有把這封信交給林彪,而是轉回了空軍司令部。最后,控告信又轉回到王飛、周宇馳、劉沛豐等人手中。王、周、劉三人看信后大怒,調用技術部門人員對寫信人的筆跡進行鑒定,結果查出寫信人是余立金的秘書。王、周、劉三人隨即找到吳法憲,要吳法憲立即逮捕余立金的秘書。吳法憲經(jīng)過短暫的猶豫后,將余立金的秘書“隔離審查”。楊成武、余立金找吳法憲要吳放人。吳法憲一直堅持說“隔離審查”是對的,拒不放人。吳法憲之所以這樣強硬,堅決不讓步,是因為他背后有林彪的支持。
后來,楊成武被林彪陷害后,吳法憲手下的王飛、周宇馳、劉沛豐等人,給余立金扣上了與楊成武勾結起來,要篡奪空軍領導權,要打倒吳法憲的罪名。吳法憲正好就此進一步搞掉余立金。一天晚上,吳法憲打電話,要余立金去他那里看文件。余立金對此毫無防備,一個人走到吳法憲住處門口時,從黑暗中躥出幾個人,不由分說將余立金逮捕。余立金被押著去見吳法憲,怒問:這是怎么回事!吳法憲反而得意洋洋地要余立金“交代罪行”。
就這樣,余立金和楊成武、傅崇碧一起被打倒了,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楊余傅事件”。吳法憲在這個事件中,扮演了直接誣陷他人的角色。吳法憲效忠林彪,還表現(xiàn)在對林彪子女的照顧上。林彪、葉群看出吳法憲對自己忠心耿耿,對吳法憲十分放心,先后把自己的兒子林立果、女兒林立衡送到空軍去。林立果在1967年3月進入空軍時,只有23歲。當時,林立果還不是黨員,但吳法憲仍然要提拔他。林立果進空軍后不久,吳法憲就安排他當上了空軍司令部辦公室秘書。僅僅過了幾個月,吳法憲就和周宇馳二人出面當介紹人,介紹林立果入了黨。
林彪為了讓林立果盡快掌握空軍的領導權,于1969年2月16日親筆給空軍司令部辦公室的周宇馳、劉沛豐寫信,信中說:“這兩年老虎(林立果的小名)在你們幫助下能力上已有進步,今后你們可以讓老虎單獨行動,以便鍛煉他獨立工作能力!敝、劉二人自然把林彪這封信給吳法憲看了,吳法憲知道林彪的意圖。1969年10月2日,林彪把吳法憲叫到毛家灣自己家里,在談了其他方面的事情后,他對吳法憲說:“林立果在你們空軍工作不錯嘛!”吳法憲當即答道:“很好,林立果在空軍,我們可以經(jīng)常聽到您的指示。”林彪說:“我腦子里經(jīng)常想空軍的問題,特別是空軍的訓練、作戰(zhàn)問題。我依靠立果給我了解情況、匯報問題。我的意見要立果兼任空軍作戰(zhàn)部副部長。你放心,我的兒子在空軍是為了扶持你這個司令員,不會挖你的墻腳的!眳欠☉椓⒓凑辙k。他一回到空軍,就找來當時的空軍司令部參謀長梁璞、副參謀長王飛,傳達了林彪的指示。不久,吳法憲先后提拔林立果擔任空軍司令部辦公室副主任、作戰(zhàn)部副部長。這樣,入伍剛剛兩年多、才25歲的林立果,馬上就成了副師級干部。
吳法憲知道,林彪是要林立果掌握空軍的大權,就進一步向林立果交權。1969年10月18日,吳法憲把林立果、王飛、周宇馳召集到一起,對他們說:“今后空軍的一切都要向立果同志匯報,都可以由立果同志調動、指揮!眳欠☉椷說過這樣的話:“林立果不簡單,是超天才,他可以指揮空軍的一切,調動空軍的一切。我這個司令還要靠林立果。我們都要聽林立果的!庇辛藚欠☉椀倪@“兩個一切”,實際上就等于把空軍的指揮權交給了林立果。
吳法憲一直效忠林彪,林彪也十分器重吳法憲,把吳法憲視為自己的親信骨干之一。確實如吳法憲所說:林彪讓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在“文化大革命”中,吳法憲受林彪的指使先后出面誣陷過朱德、劉少奇、鄧小平、賀龍、劉伯承、陳毅、葉劍英、徐向前、陸定一、羅瑞卿等人。林彪也沒有虧待吳法憲。在1969年黨的九大召開時,經(jīng)林彪推薦,吳法憲當上了中央政治局委員,又出任中央軍委辦事組副組長、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同時,繼續(xù)擔任空軍司令員,成為林彪在軍隊中的重要親信之一。
廬山翻船
在1970年召開的廬山會議上,吳法憲緊跟林彪。早在廬山會議前在北京討論四屆人大憲法草案(當時吳法憲參與憲法起草工作)時,吳法憲就按林彪的意圖,提出要在憲法上寫上“四個偉大”和“三個副詞”。為此,他還和張春橋發(fā)生了正面沖突,二人吵架時,吳法憲還拍了桌子。這次廬山會議,吳法憲更成了林彪在會議上發(fā)難的急先鋒。他在西南組會議上發(fā)言時,站起來說:“林副主席的講話很重要,我們應該很好地學習和領會,建議各組再放一遍他的講話錄音!眳欠☉椷在另一次發(fā)言時說:“這次討論修改憲法時,有人竟說毛主席天才地、創(chuàng)造性地、全面地繼承、捍衛(wèi)和發(fā)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是個諷刺’,我聽了氣得直發(fā)抖。這是黨的八屆十一中全會就肯定下來的,怎么能不寫呢?不承認,就是推翻了八屆十一中全會的決議,推翻了林副主席寫的再版前言。關于天才的說法,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都有過這樣的論述。毛主席對馬克思和列寧也都有過這樣的論述。林副主席關于毛主席是天才的論述,并不是一次,而是多次。我們要警惕和防止有人利用毛主席的偉大謙虛來貶低偉大的毛澤東思想。”在廬山會議上,毛澤東及時發(fā)現(xiàn)了林彪一伙的陰謀。在會議期間,毛澤東寫了《我的一點意見》批陳伯達,實際上矛頭指向林彪。毛澤東還作出了停止放林彪講話錄音的決定,這對林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會后,毛澤東還責令林彪手下的“大將”寫檢討。吳法憲不得不寫檢討,并送毛澤東審閱。
廬山會議后,林彪通過葉群,告訴他手下的“大將”:事情都往陳伯達身上推,就說上了陳伯達的當。吳法憲自然按林彪的這個意思去做。再者,吳法憲對于讓他寫檢討,心中也不服氣。有這種心理,他寫的檢討也就不實在。對這一點,毛澤東看得很清楚。1970年10月14日,毛澤東看了吳法憲的檢討后,在上面寫下了不少批語,對吳法憲進行了嚴厲批評。
吳法憲在檢討書的一開頭寫道:“在黨的九屆二中全會上,我犯了嚴重的錯誤,干擾了主席,干擾了主席親自主持的二中全會”,“破壞了主席教導的要把全會開成團結的會,勝利的會的方針”。“主席的《我的一點意見》是一篇最精辟的馬列主義的光輝文獻”,“一針見血,深刻地揭露了陳伯達的反動本質。學習后,我受到了極大的教育,使我猛醒過來,認清了陳伯達這個野心家、陰謀家、偽君子、假馬克思主義者的真面目和他采取突然襲擊、煽風點火,妄圖分裂黨,奪毛主席、黨中央的權的罪惡陰謀”,“明白自己上了大壞蛋陳伯達的當”。吳法憲在信中還揭發(fā)了陳伯達在廬山上的一些活動。接著,吳法憲寫道:自己在中共九屆二中全會上的發(fā)言,引用了論天才的材料,“沒有查證核實,沒有同對方正式商量交談,又沒有準備稿子,由于我有錯誤的認識和錯誤的情緒,話匣子打開后,越講越多,造成了嚴重后果”!霸谇f嚴的九屆二中全會上,講這樣關系全局的原則性的大問題,事先沒有請示政治局的同志,更未向主席、林副主席請示報告,嚴重的無組織無紀律。”吳法憲在這里講自己事先沒有請示林副主席,顯然是假話,是為林彪開脫。
毛澤東看出了吳法憲檢討中的這一問題,在吳法憲寫的“在莊嚴的九屆二中全會上,講這樣關系全局的原則性的大問題,事先沒有請示政治局的同志,更未向主席、林副主席請示報告,嚴重的無組織無紀律”這句話下邊畫了一道杠,在旁邊寫下批注道:“作為一個共產(chǎn)黨人,為什么這樣缺乏正大光明的氣概。由幾個人發(fā)難,企圖欺騙200多個中央委員,有黨以來,沒有見過!
吳法憲在檢討中還寫道:自己在九屆二中全會上發(fā)言,“不從全局考慮,不顧影響,不考慮后果,這是極不嚴肅、極不慎重的不負責任的態(tài)度”。吳法憲這樣寫,等于說自己在廬山上的發(fā)難,只是不考慮全局,不顧影響,不顧后果,是不嚴肅、不慎重的問題。毛澤東在這句話下畫了杠,并批注道:“這些話似乎不真實。”
吳法憲在檢討中寫道:在九屆二中全會上,自己將陳伯達在電話中告訴他的7條恩格斯、列寧、毛主席“關于天才方面的論述”,“打印了幾份,給了辦事組的幾個同志”。毛澤東抓住這一點,指出了軍委辦事組成為林彪的工具的問題,也指出了吳法憲這樣寫的虛偽性。毛澤東在吳法憲寫的這句話下邊也畫了杠,批注道:“辦事組各同志(除個別同志如李德生外)忘記了九大通過的黨章、林彪同志的報告,又找什么天才問題,不過是一個借口!
吳法憲在檢討中還寫到,陳伯達在九屆二中全會期間曾問他:你講過有人利用毛主席的偉大謙虛,貶低毛澤東思想沒有?毛澤東敏銳地意識到,他們在會議期間是有過串聯(lián)的,而吳法憲也是講過這句話的。因此,毛澤東在吳法憲寫的“偉大謙虛”4個字下邊畫了杠,直接寫批語批吳法憲道:“什么偉大謙虛,在原則問題上,從來沒有客氣過。要敢于反潮流。反潮流是馬列主義的一個原則。在廬山,我的態(tài)度就是一次反潮流。”
毛澤東的批示,等于是對吳法憲的一種批評和幫助,他期待著吳法憲回心轉意,站到正確方面來,因此,毛澤東在吳法憲的檢討書上批道:“林、周、康及其他有關同志閱。閱后存中央辦公廳!钡,此時的吳法憲仍然緊跟林彪。在他領導下的空軍,在批陳整風期間基本上搞的是“花架子”,根本不涉及實質問題。吳法憲也打定主意:只說自己上當受騙,決不涉及林彪。 1971年9月12日,林立果調動“三叉戟”飛機到山海關機場。9月13日凌晨零時三十二分,林彪出逃后,周恩來于凌晨1點多代表黨中央,用電話向當時的空軍司令員吳法憲下達了全國禁飛的命令。命令中說:“立即通知全國各軍區(qū)(包括民航),沒有總理、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的聯(lián)合命令,不準起飛一架飛機!眳欠☉椀玫酱嗣睿坏貌粋飨氯,但他采取消極的方式,在命令下達一個多小時后,他仍然不檢查,也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在林彪出逃后,還發(fā)生了周宇馳、于新野、李偉信等人劫持直升飛機外逃的事件。
吳法憲一方面對林彪出逃并摔死十分震驚,另一方面也深感自己在林彪集團的活動中陷得太深,所以,他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銷毀他與林彪、葉群之間來往的一切文件,包括照片、電話記錄等等。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對待吳法憲等與林彪關系相當深的人,就成為一個問題。為此,周恩來專門請示了毛澤東。毛澤東表示:“看他們十天,叫他們坦白交代,爭取從寬處理。老同志,允許犯錯誤,允許改正錯誤,交代好了就行!1971年9月18日,中央發(fā)出《關于林彪叛國出逃的通知》。中央按毛澤東的這個意見,并未處理吳法憲等人。但是,吳法憲等人,一如從前,既不揭發(fā)林彪的罪行,又不交代自己的問題。1971年9月24日,中央命令吳法憲等人離職反省,徹底交代。經(jīng)毛澤東同意,1971年9月29日,中共中央發(fā)出通知,通告了中央對包括吳法憲在內(nèi)的林彪集團骨干的處理辦法,指出:已令他們離職反省,徹底交代。此后,吳法憲被正式隔離審查。隨后,吳法憲被送到秦城監(jiān)獄。此時,吳法憲有些感到后悔了,他后悔自己跟林彪跟得太緊了,成了林彪集團的主要成員之一,后悔自己在林彪事件之后仍然硬頂著,不交代問題。特別是關進秦城監(jiān)獄后,吳法憲見不到自己的老婆,這使他最難受。因為他們感情很深。由于這個原因,吳法憲較之黃永勝、李作鵬、邱會作是比較早地開始交代自己的問題的,也正是由于從吳法憲處打開了缺口,中央才更多地掌握了林彪反黨集團過去的一些陰謀,使后來的批林整風有了不少材料。1973年8月,吳法憲被開除黨籍。
原中紀委委員兼“兩案”審訊組組長汪文風向筆者回憶了他提審吳法憲的情況。汪文風說:吳法憲十分配合提審。吳法憲在回答提問時,還一邊講,一邊往前移動自己坐的椅子,以便靠近提審的同志。往往談到最后,吳法憲已經(jīng)坐到了提審同志的這邊,成了和提審的同志面對面談話了。這表明,吳法憲是想用這種方式表達他靠近組織,誠懇認罪的態(tài)度。而且,汪文風感到,吳法憲畢竟是在戰(zhàn)爭年代跟黨走過來的,跟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這些“文化大革命”中的暴發(fā)戶不一樣,吳法憲對黨還是有感情的,對自己的罪行還是痛悔的,這是他態(tài)度好的基礎。
1980年,中央決定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的主犯進行公審。1980年11月23日下午,對吳法憲的公審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第二審判庭開庭。江華擔任庭長,曾漢周、黃玉昆擔任副庭長。特別檢察廳廳長黃火青等出席此次審判。吳法憲委托的辯護律師馬克昌、周亨元到庭為吳法憲辯護。
對于審判吳法憲的情況,旁聽的許多記者,都記錄下了庭審的情況。第一次審訊,主要圍繞著吳法憲與林彪“謀害毛澤東主席,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的關系進行法庭調查。對這個問題,主要是就吳法憲給了林立果在空軍“兩個一切”的大權進行調查,因為林立果正是由于有了這“兩個一切”,才有了搞反革命活動的條件,也才有了后來他們“謀害毛澤東主席,策動反革命武裝政變”的條件。所以,法庭緊緊抓住這個問題展開法庭調查。審判員一開始就問:吳法憲,你是否講過“空軍的一切都要向林立果匯報,一切都可以由立果同志調動”這句話?吳法憲當即回答:“是我提出的!眳欠☉椊淮酶纱啵ㄍ]有再費口舌。法庭馬上當庭出示書證、物證,投影展示空軍原政治委員王輝球1980年9月26日寫的證詞,證明吳法憲說過“兩個一切”。原空軍參謀長梁璞也出庭證明,1970年7月6日,空軍黨委辦公會上,正式傳達了吳法憲的“兩個一切”。法庭還當庭宣讀了1969年10月17日空軍(69)政干任字94號命令,即任命林立果為空軍司令部辦公室副主任兼作戰(zhàn)部副部長的文件。這些都證明,吳法憲確實把空軍的大權交給了林立果。審判長最后宣布:被告人吳法憲追隨林彪、葉群,給予林立果“兩個一切”的權力,由此造成了嚴重后果,事實是清楚的,證據(jù)是充分的。法庭對此事的調查結束。
1980年11月29日下午,審判庭對吳法憲進行了第二次審問和調查。主要調查吳法憲在1971年9月13日凌晨不認真執(zhí)行周恩來命令的行為。法庭出示了周恩來當天下達的命令、吳法憲辦公室秘書張叔良的記錄稿,以及周宇馳等三人劫持385號直升飛機外逃時的航行圖,從直升飛機上繳獲的各種機密文件、美元,周宇馳、于新野在直升飛機迫降后自殺的照片等很多證據(jù)。同時,法庭還傳喚了在押的陳士印到庭作證。陳士印原來是空軍7169部隊飛行副大隊長,是周宇馳劫持385號直升飛機的駕駛員。當時,是他找陳修文與他一起駕駛這架直升飛機外逃的。陳士印講述了當陳修文發(fā)現(xiàn)他們駕駛飛機是為了外逃時,采取了緊急措施,把飛機飛到了北京市懷柔縣,降落在懷柔;降落時,被周宇馳發(fā)現(xiàn),陳修文與他們搏斗,被周宇馳槍殺的經(jīng)過。審訊至此,吳法憲主動說:我有罪,我罪大,陳修文烈士流芳百世,吳法憲遺臭萬年。
1980年12月6日下午,特別法庭再次開庭,對吳法憲進行第三次法庭調查。這次主要是調查吳法憲在“文化大革命”中對劉少奇、鄧小平、賀龍、陸定一、羅瑞卿等進行誣陷的事實。這次調查很順利,沒有費多少時間。吳法憲對他所犯的罪行,采取全部招認的態(tài)度。
對吳法憲的第四次庭審,是在1980年12月9日下午進行的。這次庭審與上次的不同點是:這次主要審的是吳法憲受林彪的指使,大肆迫害、打擊空軍的廣大干部群眾,制造的大量冤案。在庭審中,檢察員指控吳法憲在“文化大革命”中迫害空軍干部達174人,其中有空軍副司令員劉震、成鈞、張廷發(fā),空軍副參謀長何廷一等空軍高級干部,特別是吳法憲還迫害原空軍副參謀長顧前致死。顧前的妻子當庭指控吳法憲對顧前進行法西斯式審訊而使顧前致死的罪行,使旁聽的人都流下了眼淚。吳法憲感到罪惡深重,說:“我犯了大罪,我是反革命分子迫害革命者。”對吳法憲的法庭調查,到此結束。審判長最后宣布,經(jīng)過對吳法憲的四次法庭調查,吳法憲的犯罪事實清楚,吳法憲本人也供認不諱。法庭調查結束。在法庭調查中,吳法憲所表現(xiàn)出的特點是:一切都認罪,凡是指控他的犯罪事實,他都交代,表現(xiàn)出了比較好的態(tài)度。
吳法憲 - 籍貫之謎
吳法憲的籍貫以前寫的是江西永豐,而興國縣的人說他是興國南坑人,吳法憲自己也說是興國人。吳法憲對興國有感情,幾次回家都到過興國縣南坑鄉(xiāng),曾送過一輛汽車給南坑鄉(xiāng),當時叫公社?蔀槭裁磁d國將軍公園沒有他的塑像?難道因為他是林彪的人沒有給他塑像,可是邱會作同樣是林彪的人,在公園里有塑像。南坑鄉(xiāng)樟坑村一位老人說吳法憲確實是該村的人,還說吳法憲曾在那里放過牛,還拿族譜作證?蔀槭裁唇夥跑妼涗浬险f吳法憲是永豐大安人呢?根據(jù)考察大安村沒有姓吳的人,然而村里有一位老人說,吳法憲確是大安人。他還說他親眼看見過吳回家。他還指著一塊草坪說:原來吳法憲的房子就在那里,很早就倒了。
2010年4 月7日吳法憲將軍之子吳新潮來興國,提出吳法憲生前的回憶錄《歲月艱難·吳法憲回憶錄》記載:“我家祖輩都居住在興國縣的南坑鄉(xiāng)!辈懥宋信d國縣將軍館陳列吳法憲生平歷史的說明。興國縣將軍園管理處根據(jù)吳法憲家屬的要求和吳法憲回憶錄的介紹,前往興國縣南坑鄉(xiāng)和吉安市永豐縣郡埠鄉(xiāng)調查,發(fā)現(xiàn)吳法憲原名臣清,原居南坑鄉(xiāng)樓溪村樟坑村小組,童年開始即隨父在郡埠鄉(xiāng)鐵元村大安組深山佃耕處放牛。1955年吳法憲被授予中將軍銜時,籍貫為永豐縣。1956年,南坑、良村等鄉(xiāng)鎮(zhèn)由永豐縣劃歸興國縣管轄。因此,1960年3月吳法憲回鄉(xiāng)探親時,即回興國縣南坑鄉(xiāng),此后一向自稱為興國人。經(jīng)過調查確認后,興國縣將軍園管理處在將軍館內(nèi)增加了吳法憲的生平事跡版面,在廣場增設了吳法憲花崗巖雕像,并于今年9月29日上午由興國縣紅土地文化研究會主持舉行了雕像安放儀式。
吳法憲 - 參考資料
[1]《特別辯護》 作者:馬克昌 出版社:中國長安出版社
[2]《吳法憲回憶錄》 作者:吳法憲 出版社:香港北星出版社
[3]《中國大審判》 主編:鐔德山 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遼寧人民出版社
[4]《重拳出擊:周恩來在“九一三”事件之后》 作者:陳揚勇 出版社:重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