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宋應麟,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 浙江。宋應麟於1769年( 乾隆34年)接替李倓,於臺灣擔任 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臺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臺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qū)域約今臺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臺灣的統(tǒng)治者。
前任:
李倓 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69年上任 繼任:
韓琮
宋應麟,中國清朝官員,本籍中國 浙江。宋應麟於1769年( 乾隆34年)接替李倓,於臺灣擔任 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又稱淡水同知,為臺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為正五品,專司負責北臺灣內政,為駐守於淡水廳的地方父母官。因為當時淡水廳管轄區(qū)域約今臺灣基隆至新竹,因此實為北臺灣的統(tǒng)治者。
前任:
李倓 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
1769年上任 繼任:
韓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