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翟富文生于清朝同治四年十二月二十日(1866年2月5日)來賓縣城廂街,半歲喪父,從小靠祖父和母親輔導,誦讀詩文,聰敏有志。18歲成為秀才,29歲考中舉人。光緒三十年至宣統(tǒng)元年(1904年一1911年),翟先后創(chuàng)辦來賓縣立橋舀兩所小學和柳郡中學堂等學校,首任柳郡中學堂學監(jiān)(校長),后任梧州中學堂學監(jiān)和兩廣優(yōu)級師范教師等職。
民國元年(1912年),翟富文當選為廣西省臨時參議院議員,次年當選為國會眾議院議員,在北京擔任代議職務。民國11年(1922年),曹錕賄選大總統(tǒng),以5000銀元的重金賄賂每一位國會眾議院議員投其一票。翟富文拒賄南下,在廣州國民政府的領(lǐng)導下履行國會眾議院議員職務。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翟富文受其父生前好友的囑托纂修已中斷了l46年歷史的新編《來賓縣志》,由于軍閥混戰(zhàn),政局動亂等原因,以及資料欠缺,資金不足等困難,致使修志工作時斷時續(xù),曠日持久,但他堅持不懈,不斷努力,克服了重重困難,幾經(jīng)周折,歷時四十載,終于于民國26年(1937年)編纂出一部30萬字史料價值很高的《來賓縣志》。民國31年3月10日(1942年4月24日)病逝于城廂,享年7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