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授浙江余杭知縣。在教育人民時,不用刑威,也不用權術,以誠心理諭之。在催征賦稅時,遇有貧困的人交納布粟時,必將其價值加大,以便使他能早日完成征賦。于公余之時,集諸生講學。調(diào)任平陽后,亦多善政,后因病回家。由于為官清正,因而四壁蕭然。
大學士王鼎,嘗把自己的薪俸分給他使用,并稱贊嘉種為官清廉,認為一些圖謀私利的人應改惡從善以嘉種為楷模。70壽辰時,浙江余杭的人到他家來慶祝。辭官后在臨潼、耀州、四川的合江、山西的絳州各書院講學。著有《學庸日記》、《示學條約》及手訂官箴的《碧川課幼草》、《舉業(yè)要言》諸書。在地方上,他訪照藍田的呂先生立鄉(xiāng)規(guī),使習俗為之一變。他曾于饑饉之年,還用館金(講學所得的薪俸)買上糧食來救濟貧困者。卒年88,祀于鄉(xiāng)賢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