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麟嘉元年(316年)十二月,左貴嬪劉氏被劉聰冊立為皇后,劉聰將要為她大修宮殿,廷尉陳元達在逍遙園李中堂勸諫劉聰不應(yīng)大修土木,劉聰大怒,下令將陳元達處斬,陳元達抱著李中堂下面的樹大叫自己是社稷之臣,如果被殺將要在上訴上天,下訴先帝劉淵。劉氏當(dāng)時在后堂,聽說后就派遣中常侍私下命令左右停止對陳元達動刑,又自己寫了上疏勸諫劉聰,劉聰才解氣,引見陳元達向他道歉,改逍遙園為納賢園,李中堂為愧賢堂。
劉聰后來又冊立靳月光為上皇后,劉貴妃為左皇后,靳月華為右皇后。左司隸陳元達認(rèn)為同時冊立三個皇后違反禮儀制度,極力勸諫,劉聰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