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信息
|
|
人物生平
幼喪父母,由叔母董氏撫養(yǎng)。20歲時師從關中名儒柏景偉(亦為長安人)。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中舉。翌年又中進士,朝廷任命其為刑部主事。光緒八年(1882年)后,歷任刑部員外郎、湖廣司郎中、安徽鳳陽知府、浙江溫州道、浙江布政使。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升任江蘇巡撫。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內(nèi)召入京,任刑部左侍郎兼禮部左侍郎,次年晉升為刑部尚書。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升任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軍機大臣兼管順天府尹事。
主要政績
趙舒翹為官清廉愛民。在其任鳳陽知府時,當?shù)剡B遭水、旱大災,他除及時撥出府庫銀兩救濟災民外,還捐出俸銀 2000兩買救生船、辦育嬰堂等,并令夫人率婢女日夜縫制寒衣解救難民。在其任江蘇巡撫期間,日本人以《馬關條約》增開蘇州為日本通商口岸,要求占良田建造工廠和住宅。趙舒翹對日本人曰:“吾為朝廷守土,豈可尺寸失也!庇捎谇逋⒌囊辉偻俗,趙迫不得已將一些閑置荒地拔給日本人使用,并“歲課其租”,加以限制;同時上書清政府,提出“留民生計”、“保全厘金”及由華商興辦紡織、繅絲工業(yè),利國利民。之后調(diào)回刑部任職期間,他秉公執(zhí)法,平反昭雪過大量民間冤案,如在清查當時震驚朝野的河南“玉樹汶(wen)臨刑呼冤案”時,趙舒翹敢于抵制朝廷權貴的阻力,將無辜青年王樹汶釋放,處死真犯胡體安。并將制造冤案的河道總督梅啟照和河南巡撫李鶴年及開封府、鎮(zhèn)平縣一批官員革職論處。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趙舒翹雖身居高官,仍關心桑梓之事,捐俸銀2.4萬兩,將破舊的灃河橋(亦名古靈橋)改建為石橋(原為木橋),橋長153.2米,寬1.7米, 22孔。橋邊有亭,趙舒翹題亭額:“晴連渭樹,影射昆池,漢鯨秋臥,周杞春榮!
悲慘死因
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義和團運動爆發(fā),清廷命其與剛毅調(diào)查回奏,他本認為“拳匪不可恃”,但屈從滿族大學士剛毅之意,提出“撫而用之,統(tǒng)以得帥,編入行伍”,以便“因勢利導”的政策。慈禧太后接受了這一建議。翌年(1900年)七月,八國聯(lián)軍攻陷北京,趙舒翹隨慈禧太后逃到西安。侵略者同清廷代表談判時,把趙指為支持義和團的“禍首”,威逼清廷嚴懲趙舒翹。慈禧太后屈從帝國主義的淫威,答應其無理要求。把對趙舒翹的“革職留任”改為“交部嚴懲”,再改為“斬監(jiān)候”,最后定為“斬立決”。消息傳出,西安城內(nèi)紳民三百余人聯(lián)合為趙請命,愿以全城人保其免死。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農(nóng)歷正月初二,鼓樓集數(shù)萬人,聲言欲劫法場;慈禧太后若殺趙舒翹,便請回京。迫于此情形,慈禧太后不敢將趙公開處死。下詔改為“賜死”,令其在西安家中自盡,并令陜西巡撫岑(cen)春煊前往監(jiān)督執(zhí)行。當日,趙吞金自盡未死,又服砒霜仍未死,在岑春煊逼迫下,家人被迫用紙糊七竅,灌以燒酒方才身亡。時年53歲。
主要事件
升員外郎
德宗光緒八年(1882)以辦事干練、平反河南王樹汶冤獄,升員外郎。他還承其舅父薛允升鉆研刑律,著成《提牢備考》二卷。在參與處理崇厚擅自與俄國簽訂喪失主權與領土的《里瓦幾亞條約》等案時,嚴拒賄賂,并對行賄者痛加斥責。
任安徽鳳陽知府
1884年補湖廣司郎中。光緒十二年(1886),以郎中出任安徽鳳陽(今鳳陽縣,位于蚌埠市東南)知府。在任四年,“清理積案,剖斷如流,人皆驚服”,并竭力廓清吏治,懲處不法胥吏衙役;積極設法防御自然災害,捐俸助賑,辦理賑濟,給災民發(fā)放棉衣,并令妻婢給災民縫制寒衣。鳳陽一帶貧苦百姓為生活所迫,生女嬰多溺死,育嬰堂又因資金缺乏而收嬰甚少。趙自捐薪俸創(chuàng)設保嬰自乳法,給生女嬰的家長以經(jīng)濟補貼,令其自養(yǎng)。
任浙江溫處道道員
十六年(1890)升任浙江溫處道道員(今麗水縣和溫州地區(qū))。不懼誹謗刁難,整飭鹽務,著有《溫處鹽務紀略》。十九年(1893)授浙江按察使,同年冬補授浙江布政使。面對日本侵略朝鮮、圖謀中國的嚴酷現(xiàn)實,他上書巡撫廖壽豐,分析鴉片戰(zhàn)爭清軍失利的原因,對浙江圉山、乍浦、溫州等地的防衛(wèi)、將領任用及軍隊訓練諸事,均有建議。二十年(1894)升任江蘇巡撫。翌年清政府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江蘇省轄的蘇州也被列入通商口岸。他上書朝廷,力主保全厘金,挽回權利;又奏請對江蘇鹽務、厘金、太湖水師等進行整頓。
召為刑部左侍郎
二十三年(1897)八月,“以舒翹諳律令”,召為刑部左侍郎。1898年,會同王文韶督辦礦務、鐵路總局,兼署禮部左侍郎,旋擢刑部尚書。戊戌變法時期,他反對改革。陜西維新派人士劉古愚等興辦實業(yè),籌辦陜西保富機器織布局,在民間集股失敗,擬借北京豫豐銀號銀20萬兩,函請趙作保。趙力斥此事,致使計劃擱淺。戊戌變法失敗,趙主張對譚嗣同等不必問供即殺無赦, 很為慈禧賞識。這一年,他為家鄉(xiāng)捐出2.4萬兩俸銀,重建起橫跨灃河、長約140米的22孔古靈橋, 還為橋頭牌樓親書了“周芑春榮”匾。1899年后奉命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充軍機大臣,后又兼管順天(今北京市)府尹事。這一時期,他位躋中樞要員,竭力維護皇權,很受朝廷寵信。慈禧多次賜賞其綢緞、貂皮等物。清廷對“恪守其職、勞勛最著”的大臣從優(yōu)議敘時,趙亦名列其中。
英勇犧牲
二十六年(1900)夏,京畿義和團與清軍及英國侵略者等發(fā)生沖突。五月初九(6月5日),趙奉慈禧命赴涿州查看,認為義和團不可依靠。但由于也奉派在涿州查看義和團的協(xié)辦大學士剛毅力主借助義和團對付外人,加上慈禧亦主張利用義和團,他為恃祿保位,便迎合慈禧、剛毅回奏朝廷。不久,八國聯(lián)軍攻陷北京,慈禧、光緒帝等倉皇出逃,趙亦隨至西安。聯(lián)軍頭目向清廷全權代表奕劻、李鴻章提出重懲“首禍諸臣”。
“首禍”者中,洋人不便追究慈禧,剛毅又在西逃途中病亡,能予以“重懲”者,就是趙等了。清廷起初給趙以“革職留任”處分,但洋人堅持重辦,并以武力步步威脅。清廷屈從于帝國主義的壓力,改為“交部嚴處”,又改“斬監(jiān)候”,再改“斬立決”。
消息傳出,陜?nèi)瞬环。二十七年正月初?1901年2月20日) 西安紳民為趙請命,聚集者近萬人。但奕劻、李鴻章電奏朝廷,聲稱如不按外國照會辦理,將斷難阻止瓦德西率軍西進。清廷只得再改“斬立決”為賜令自盡。正月初三(2月21日) ,趙吞金及砒霜均未死,監(jiān)刑人、陜西巡撫岑春煊再三催逼,趙的親眷只好以綿紙遍糊其七竅,再灌酒而悶煞,反復數(shù)次始亡。由于帝國主義的要挾和“主剿派”尤其是東南督撫的議論,慈禧對趙舒翹雖頗有袒護之意,但對其處理卻不得不層層加碼。原定“革職留任”,后改為“交部議處”,1901年2月3日再改為“暫監(jiān)候”,最后定為“斬立決”;迫于西安紳民聚眾請愿,為了避免意外終于易為“賜令自盡”。趙舒翹“終受大辟,實出外人要迫,并非太后之本心”。慈禧對于趙舒翹已處于愛莫能助的境地。遺稿由其友人王步瀛編成《慎齋文集》十卷、《慎齋別集》四卷印行。
八大圣人
八國聯(lián)軍進犯北京,和清政府談判的條件之一,就是要求中國懲治扶持義和團的主戰(zhàn)派。趙舒翹便是瓦德西總部指名要嚴懲者之一,而且確確實實是按聯(lián)軍的要求嚴懲了。趙舒翹,字展如,同治十三年(1874年)甲戌科陸潤庫榜三甲第四十二名進士。同進士出身的照例難入翰林,只好分部為刑部主事,沉浮郎署本來不大能有所作為,但他勤奮好學,且學有淵源,編有一本《提牢備考》。在該書中雖自謙為“孤寒雜廁曹末”,實則他的刑律之學得之于他的舅父薛允升,薛是清季的刑律專家,久任刑部尚書,趙的學問自然傳授有自。趙舒翹之為人,謹慎小心,他兢兢業(yè)業(yè)在刑曹十年,由主事升員外郎及郎中,雖曾經(jīng)一摩出守,頗得循聲,升到江蘇巡撫,但不久仍召回京師繼薛允升之后為刑部長官并充任軍機大臣。不過他的軍機大臣資望甚淺,和他的同事、資望相似的滿人剛毅相去很遠。剛毅才是真正的庚子事件的主要主戰(zhàn)派,或者說是第三號。第一號是慈禧太后,次之是儲君大阿哥溥雋之父端王載漪,說他是三號主戰(zhàn)派,并不冤枉。
主要貢獻
著作有《提牢備考》、《慎齋文集》、《慎齋別集》、《溫處鹽務記略》、《慎戰(zhàn)要言》、《慎疾箴言》和《像刑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