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岳生
翁岳生(1932年7月1日—),現(xiàn)任臺灣當局“ 司法院院長”。學 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學(“民國”49年)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研究所肄業(yè)(50)
德國 海德堡大學法學博士(55)
主要經(jīng)歷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律學研究所副教授(55- 59)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暨法律研究所教授(59-61)
美國 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訪問教授(80)
第三屆 大法官(61-65)
第四屆大法官(65-74)
第五屆大法官(74-83)
第六屆大法官(83-88)
“司法院院長”、大法官會議主席(88u201392)
主要著作
Die Stellung der Justiz im
Verfassungsrecht deRepublik China(59)
行政法與現(xiàn)代 法治國家(65)
法治國家之行政法與司法(83)
行政法(上、下冊)(87編著,89再版)
行政訴訟法逐條釋義(92主編)
榮譽事跡
總統(tǒng)授予一等卿云勛章(89)
危地馬拉最高法院蓋沙達院長頒贈「優(yōu)秀 法官金質(zhì)獎?wù)拢?9)
英國高等法律研究學會(Society for Advanced Legal Studies) 頒贈榮譽會員(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