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赫伯特(Edward Herbert 1583-1648),亦稱徹伯利.赫伯特,是英國哲學史上十分獨特的人物。雖然他與經(jīng)驗主義者F.培根、霍布斯是同時代人,卻幾乎沒有受他們思想的影響,走了一條與經(jīng)驗主義完全不同的道路:他貶低經(jīng)驗,強調(diào)認識活動中的先天概念以及在此基礎上理智能力的作用,是英國近代理性主義的開創(chuàng)者。不過,他的理性主義與笛卡爾等人的大陸理性主義很不相同。在思想來源上,它不像后者那樣與以機械論和數(shù)學為代表的“科學思維理性”有密切聯(lián)系,而是站在“新科學”的潮流之外,從柏拉圖主義、斯多亞主義等古代思想中引申和發(fā)展起來的。英國的劍橋伯拉圖主義、蘇格蘭常識哲學和理神論等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赫伯特思想的影響,洛克也把他當作“天賦觀念”論的代表人物進行批判。總之,在談到英國近代哲學時不能不提到赫伯特,可是,我國的西方哲學史著作中卻基本將他忽略了,這顯然是一個不應有的缺欠。 赫伯特的主要著作是《論真理》(De Veritate,1624)。它圍繞真理問題展開,涉及到廣泛的認識論問題,是一部系統(tǒng)的認識論著作。赫伯特因這部著作而被稱為“英國的第一位純形而上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