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丹尼爾·D·湯普金斯(Daniel D. Tompkins,1774年6月21日-1825年6月11日),美國實業(yè)家、記者、政治家,杰斐遜民主黨(民主共和黨)思想開明的政治家,曾任紐約州州長(1807年-1817年)和美國副總統(tǒng)(1817年-1825年)。
生于紐約州威斯特扯斯特郡,父親是一名農(nóng)場主,由于對奴隸制不滿,他并未接手父親的農(nóng)場,而是成為一名實業(yè)家,隨后步入政壇,1803年選入紐約州議會,1804年進入聯(lián)邦眾議院,后辭職,就任紐約州高等法院法官,在社交圈中,他以過目不忘的記憶力和“婦女之友”而聞名。在任紐約州州長時,支持改善學校設施和較寬容的形勢法典,促使該州通過廢除奴隸制的法律。作為銀行利益集團的反對者,1812年通過使州議會休會的辦法,阻止在北美設立紐約銀行---這樣做在紐約州歷史上還是首次。1812年戰(zhàn)爭期間,他大量舉債,并常常記入個人賬戶,以配備和武裝紐約州的民兵。戰(zhàn)后他因全心全意支持戰(zhàn)爭二受到詹姆斯·麥迪遜總統(tǒng)的高度嘉獎,準備讓他當國務卿,他覺得在紐約州影響更大就謝絕了,把這一美差讓給了詹姆斯·門羅。1816年,他準備競選總統(tǒng),但麥迪遜卻指定門羅繼任,而讓他當副總統(tǒng),這讓他大失所望。1820年第一個副總統(tǒng)任期結束,他想再度競選紐約州州長,和當?shù)卮罄械峦?middot;克林頓殺的遍體鱗傷,終究沒能成功,然后就是德威特·克林頓州長指控他經(jīng)手的錢混亂不清,雖然他是為州的費用而導致個人債臺高筑的,但仍卷入法律糾紛中;這在他第二任副總統(tǒng)期間占據(jù)他許多時間,使他不能履行副總統(tǒng)的職責。直到1824年國會宣布給予他9.5萬美元的補助金,才解決這一問題。卸任副總統(tǒng)三個月后他就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