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左琨,1926年11月生,寧夏鹽池縣人。十四歲參加革命工作,1942年加人中國共產黨,先后在陜甘寧邊區(qū)三邊公學干部學校、延安大學中學部,米脂中學等學校學習和工作。曾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
工作經歷
抗日戰(zhàn)爭結束后,左琨同志于1945年9月赴東北,先后在冀察熱遼軍政干部學校任政務秘書、科長,興城縣政府任區(qū)長、科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先后任興城縣公安局長、社會部長,錦州石油六廠副廠長,遼西省公安廳副處長、處長,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等職務!拔母铩逼陂g受迫害,于1970年1月下放昌圖縣農村。1971年10月任昌圖縣七家子公社革委會副主任,1972年6月任遼寧省革命委員會人保組副組長,1976年11月任遼寧省公安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1977年12月任遼寧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兼遼寧省公安局副局長,1980年2月任遼寧省公安廳廳長、黨組書記、遼寧省政法干部學校校長。1982年3月8日經中共中央批準任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983年4月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遼寧省人民政府副省長。1985年12月兼任遼寧省防空(戰(zhàn)備)委員會主任。1988年1月當選為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1990年3月兼任遼寧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1993年任遼寧省法學會會長。曾當選遼寧省第五、六、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遼寧省委委員,中共十二大候補代表。2000年4月14日,左琨因病醫(yī)治無效,在沈陽與世長辭,終年74歲。[1-4]
貢獻
參與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預審
1980年4月,公安部受理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并開始偵察預審。為了加強對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預審工作,抽調了浙江省王芳、江蘇省洪沛霖、遼寧省左琨、黑龍江省衛(wèi)之民、河南省白均、河北省王文同和一批干部共四百多人,開赴秦城監(jiān)獄工作,并展開內查外調。1980年9月22日結束預審工作,公安部修訂了《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jù),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后提交特別檢察廳審理。[5]
參與建設遼沈戰(zhàn)役紀念館
1985年4月2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聯(lián)合下發(fā)了(廳字【1985】139號)《關于修建遼沈戰(zhàn)役紀念館的批復》,同意在錦州修建遼沈戰(zhàn)役紀念館(新館)。
沈陽軍區(qū)劉振華郭峰中共中央組織部遼沈戰(zhàn)役紀念館建館委員會伍修權伍修權[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