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伊澤修二(1851年-1917年)日本長野縣人,教育家,1895年-1897年擔任臺灣總督府學務長。
簡介
1874年伊澤修二擔任長野師范校長,隨即赴美留學,為日本第一屆公費留學生。1890年他創(chuàng)立國家教育社主張義務教育對日本的重要性。1895年,日本獲得臺灣新領土。伊澤修二以該社為名,發(fā)表《臺灣教育意見書》。該意見書表示日本統(tǒng)治臺灣之后,最重要工作正是以免費的義務教育方式來普及日語。臺灣總督府接納其意見,不但將其發(fā)表的意見書當成臺灣教育制度的草圖,也邀其擔任總督府學務長。
1897年,他因教育經(jīng)費原因離職,回日本續(xù)任教育行政工作。
伊澤修二(1851-1917)生于信濃國高遠(今日長野縣),以高遠藩的「貢進生」之身份畢業(yè)於大學南校後,并擔任了愛知師范學校長。明治八年(1875),以公費生之資格被派遣留學美國。明治十ㄧ年歸日後,伊澤除了致力于日本的音樂教育、體育、盲啞教育、教科書編集外,并活耀於日本的國語創(chuàng)造運動,為日本近代教育基礎的奠定,立下指導者的功勞。
伊澤修二是日治初期對臺灣教育政策有重要影響的人。他建議總督府:「臺灣的教育首先應以日語的推廣為主,如此一來,內(nèi)地人(日人)與土人(臺灣人)才能溝通,政府的政令和教化才能通達」。伊澤也認為,臺灣的教育需重視初等普通教育與師范教育。伊澤曾說:「要以什么教育內(nèi)容把臺灣日本化呢?如果是在別的耶穌教國家就是以教育耶穌教來達成這個目的。然而這在臺灣是行不通的,因為非常清楚的,宗教教育并沒有那么好的效用,絕對不是因為我自己是教育家所以才自我捧場。──對於臺灣的教育,我們不能有一天,甚至半天的怠慢!
大正8年(1919年),明石元二郎總督頒布「臺灣教育令」,確立了臺灣教育的基本法規(guī),使中等以上的學校不論臺人和日人都可以就讀,臺灣的教育體系從此趨於定型,大致分為初等普通教育、高等普通教育、實業(yè)教育、專門教育及師范教育。但臺灣人在當時能受教育的并不多,反而是以居住在臺灣的日本人能接受教育。日本總督府則是希望臺灣人朝實用的基本職業(yè)技術教育發(fā)展,尤其是農(nóng)業(yè)方面,也奠定了後來臺灣農(nóng)業(yè)的發(fā)展基礎,臺灣人進入專門學校受高等教育則是少之又少。
1937年,蘆溝橋事變之後,中日戰(zhàn)爭全面爆發(fā),日本政府提出建立東亞新秩序的意圖。此時,日本國內(nèi)開始國民精神總動員運動,在教育方面,1941年日本內(nèi)地頒布「國民學校令」,臺灣也以敕令改正「臺灣教育令」規(guī)定全島小學校與工學校一律改為「國民學!,藉以強化國民的身體與意志,為養(yǎng)成忠君愛國的皇民做準備。1943年,總督府規(guī)定每一個兒童都應受初等教育,這是臺灣義務教育的開端。
二次大戰(zhàn)後期,日本總督府在臺灣積極推廣「皇民化」運動,大力提倡日語,所以在當時的公學校教育中,日語的學習是最重要的部分,日語課的時間占上課時間的七成,殖民政府希望藉著日語的學習,讓臺灣學童培養(yǎng)日本的國民精神,并認同日本的國家精神與傳統(tǒng)文化,進而將此精神轉(zhuǎn)化成對天皇的效忠。
日臺兩地學生在畢業(yè)時唱的《驪歌》歌詞即是伊澤修二作詞
青青校樹,萋萋庭草,欣沾化雨如膏,
筆硯相親,晨昏歡笑,奈何離別今朝。
世路多岐,人海遼闊,揚帆待發(fā)清曉,
誨我諄諄,南針在抱,仰瞻師道山高。
青青校樹,灼灼庭花,記起囊螢窗下,
琢磨幾載,羨君玉就,而今光彩煥發(fā)。
鵬程萬里,才高志大,佇看負起中華,
聽唱離歌,難舍舊雨,何年重遇天涯。
青青校樹,烈烈朝陽,宗邦桑梓重光,
海陸天空,到處開放,男兒志在四方。
民主共和,自由平等,任憑農(nóng)工兵商,
去去建樹,前行后繼,提攜同上康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