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97年,張昕竹畢業(yè)于法國圖魯茲第I大學,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規(guī)制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東北財經大學產業(yè)組織學專業(yè)外聘博士生導師。
1992年,張昕竹被派到美國斯坦福大學做訪問學者,開始接觸經濟學理論。
1995年,張昕竹到法國產業(yè)經濟研究所(IDEI)做訪問學者。
2008年10月10日,張昕竹擔任天音控股獨立董事。
2011年12月-2014年12月,張昕竹繼任為天音控股獨立董事。
2014年8月12日,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因違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紀律被解聘,為反壟斷專家咨詢組2011年成立以來的首個解聘成員。
學術兼職先后受聘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領導小組專家咨詢組成員、《電信法》起草專家咨詢委員會成員、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電信科技專家委員會常委、商務部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多哈發(fā)展議程)專家咨詢組成員等咨詢職務,擔任Competition Policy International國際刊物共同主編、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和Journal of Empirical Economics等國際刊物審稿人。
主要作品
參與專著
1、《中國電信行業(yè)規(guī)制(上卷):電信競爭時代) 》,與馬源、馮永晟合作,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
2、《中國壟斷行業(yè)規(guī)制與競爭實證研究》,與馬源、馮永晟合作,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
3、《中國電網管理體制改革研究》,與馮永晟、馬源合作,江西人民出版社,2010年;
4、《中國銀行卡產業(yè)監(jiān)管與定價研究》,與李朝霞、胡杰合作,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年;
5、《網絡產業(yè)的規(guī)制與競爭》,與J.-J. Laffont、A. Estache合作,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
主編著作
1、《中國規(guī)制與競爭前沿》,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
2、《Competition Policy and Regulation: Recent Developments in China, the US and Europe》, Co-editor,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2011年;
3、《城市化背景下公用事業(yè)改革的中國經驗》,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年;
4、《中國鐵路規(guī)制與改革》,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4年;
5、《中國基礎設施產業(yè)的規(guī)制改革與發(fā)展》,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02年;
6、《中國規(guī)制與競爭:理論和政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
主要論文
英文
1、“An Economic Analysis of Coca-Colau2019s Proposed Acquisition of Huiyuan”, Economist, 6(2): 127-136, 2011年;
2、“Chinese Merger Control: Patterns and Implications”, (with Yanhua Zhang), Journal of Competition Law and Economics, 6(2): 477-496, 2010; doi: 10. 1093/joclec/nhp029;
3、“Chinau2019s Approach to Compulsory Licens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under Its Anti-Monopoly Law”, (with Michael Jacobs), Competition Policy International, 6(2): 181-219, 2010年;
4、“Chinau2019s AML: Where Do We Stand? (with Yanhua Zhang), Competition Policy International,3(2), 2007年;
5、“Universal Service Obligations in LDCs: The Effect of Uniform Pricing on Infrastructure Access”, (with A. Estache and J.-J. Laffont), 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s, 90(6-7):1155-1179, 2006年;
6、“Downsizing with Labor Sharing and Collusion”, (with A. Estache and J.-J. Laffont),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73(2): 519-540, 2004年;
7、“Incentives in Allocation of Policy Loans”,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44 (5): 785-796, 2000年。
中文
1、“經濟體制改革與中國電信行業(yè)增長:1994-2007”,與鄭世林合作,經濟研究,2011年10期;
2、“非線性定價下的移動通訊需求行為”,與馬源合作,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2011年第10期;
3、“并購審查中的安全港規(guī)則:非參數方法”,與黃坤合作,中國工業(yè)經濟,2011年09期,第45-55頁;
4、“電信廣電應分業(yè)規(guī)制還是統(tǒng)一規(guī)制:基于跨國數據的實證研究”,與馬源、馮永晟合作,當代財經,2011年08期;
5、“論壟斷行業(yè)改革的理論基礎”,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11年第3期,第66-72頁;
6、“階梯定價、實時定價及其潛在影響”,改革,2011年03期,第121-125頁;
7、“坦白從寬”在反壟斷法中的應用——中國壟斷協議的寬大政策研究,與黃坤合作,山東大學學報,2011年02期,第01-09頁;
8、“可口可樂擬并購匯源案的競爭損害分析”,中國工業(yè)經濟,2010年12期,第86-96頁;
9、“市場經濟發(fā)展中的政府監(jiān)管體制改革”,改革, 2010年09期,第158-159頁;
10、“保護知識產權與促進競爭的平衡:以強制許可為例”,與黃坤合作,財貿經濟,2010年03期,第73-78頁;
11、“輸配電網分離的定量研究”,與馮永晟、闕光輝合作,中國工業(yè)經濟,2010年02期,第47-57頁;
12、“并購申報制度政策效應的實證分析”,與董維剛合作,財貿經濟,2009年05期,第124-129頁;
13、“相關市場的認定與發(fā)展及對中國反壟斷執(zhí)法的借鑒”,與李虹合作,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2009年05期,第31-36頁;
14、“配電網的規(guī)模經濟:一個理論與實證分析框架”,與馮永晟、馬源合作,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2008年第11期,第115-126頁;
15、“中國企業(yè)并購申報制度設計”,與董維剛合作,中國工業(yè)經濟,2008年08期,第87-97頁;
16、“輸配電網管理體制改革與接入監(jiān)管”,與馮永晟合作,電力技術經濟,2008年05期,第15-20頁;
17、“我國企業(yè)并購申報制度的實證分析與設計”,與董維剛合作,產業(yè)經濟評論,2008年04期,第1-40頁;
18、“重塑網間結算政策是資源配置關鍵”,中國通信,2008年04期,第26-27頁;
19、“銀行卡產業(yè)特征與反壟斷難題”,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2007年06期,第111-1119+128頁;
20、“企業(yè)并購申報標準的估計”,與董維剛合作,東岳論叢, 2007年01期,第42-48+98頁;
21、“從雙邊市場看網間結算和收費方式”,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6年01期,第37-45頁;
22、“科研資助的激勵機制研究——分析框架與文獻綜述”,與陳志俊合作,經濟學(季刊),2004年04期,第5-30頁;
23、“發(fā)展中國家的普遍服務政策”,與J.-J. Laffont合作,經濟學(季刊),2004年02期,第27-42頁;
24、“發(fā)展中國家普遍服務義務的經濟分析”,與J.-J. Laffont合作,當代財經,2004年01期,第5-13頁;
25、“經濟學論文的寫作規(guī)范”,與陳志俊合作,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03年08期,第7-12頁;
26、“勞動共享的裁員機制與合謀”,與A. Estache、J.-J. Laffont合作,世界經濟,2002年09期,第3-14+80頁;
27、“論基礎設施產業(yè)的重組”,中國鐵路,2002年04期,第23-26+4頁;
28、“論風景名勝區(qū)的政府規(guī)制”,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2年02期,第76-81頁;
29、“激勵管制與電信改革”,通信世界,2001年23期,第21-27頁;
30、“中國自然文化遺產資源管理體制改革與創(chuàng)新”,與張曉合作,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1年04期,第65-75頁;
31、“如何深化壟斷行業(yè)的改革”,電力技術經濟,2001年04期,第73頁;
32、“自然文化遺產資源的管理體制與改革”,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00年09期,第9-14頁;;另載新華文摘,2000年12期,第9-14頁;
33、“WTO與中國電信業(yè)新監(jiān)管框架”,經濟社會體制比較,2000年01期,第45-51頁;
34、“關于中國競爭政策的一些思考”,中國工業(yè)經濟,1999年10期,第56-58頁;
35、“基礎設施規(guī)制與中國經濟制度”,與安·易斯塔什合作,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1999年7期,第11-16頁;
36、“規(guī)制制度的交易成本與政治經濟學——兼談中國規(guī)制制度改革”,與A. Estache合作,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1999年03期,第22-27頁;
37、“中國基礎設施的發(fā)展與私有部門的參與”,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1998年11期,第7-11頁;
38、“貨幣政策對中國經濟的影響”,與汪同三合作,經濟學動態(tài),1995年01期,第12-16頁;
39、“關于目前價格問題的幾點分析”,與李京文、汪同三合作,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1994年04期,第3-9頁;
40、“混沌理論與經濟學”,與李京文、羅春龍、張近合作,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1991年02期,第18-26頁;
41、“關于幾種形式的中國部門生產函數的齊次性檢驗”,與汪同三合作,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1990年04期,第20-35頁;
42、“1989年經濟政策分析”,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1989年10期,第12-14頁。
獲獎記錄
張昕竹曾獲世界銀行行長獎、國家留學回國人員成就獎等獎項。
解聘事件
事件傳出
2014年8月12日,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因違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紀律被解聘,不再擔任國務院反壟斷專家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
張昕竹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上述工作紀律。
張昕竹作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的成員,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三家反壟斷執(zhí)法部門的任何意見建議,都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而不需要通過被調查對象轉遞。
高通公司擁有龐大的律師團隊,聘請張昕竹為其出具相關報告,主要是為了利用張昕竹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身份。對張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于其為誰說了話,而是由于其利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從事了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嚴重違反工作紀律。
事件發(fā)展
事件回應2014年8月12日下午6點,張昕竹回應表示,被解聘是因為幫外企說話,“就好比我給死刑犯做了辯護,任何一個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吧!
通報事件2014年8月13日,針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張昕竹被解聘事件,有關部門回應:《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規(guī)則》第三章工作紀律中,第十三條規(guī)定專家咨詢組成員工作守則,其中第(三)項明確規(guī)定:“維護專家咨詢組的聲譽,不得從事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利益沖突的活動;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不得以專家咨詢組成員身份從事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辈⒁(guī)定對違反工作守則的專家咨詢組成員,予以通報批評、告誡乃至解聘。
事件處罰2014年9月12日,發(fā)改委表示,因嚴重違紀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解聘的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按協議會收取高通公司140萬美元的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未壟斷”的經濟學證據,高通已向其支付9.3萬美元。而張昕竹個人有效工作時間報酬按每小時800美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