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魏校(1483-1543),字子才,號莊渠,南直隸蘇州府昆山(今屬江蘇)人。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兵部郎中。
明代官員、學者,與李承勛、胡世寧、余祐善,并稱南都四君子[1]。其先本李姓。魏校居蘇州葑門之莊渠,故自號莊渠,字子才,一作子材 ,母為徐有貞之女。弘治十八年(1505)乙丑科二甲第九名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改兵部郎中。嘉靖初任廣東提學副使、江西兵備副使,改河南提學。嘉靖七年(1528)升太常寺少卿,轉大理寺。次年,以太常寺卿掌祭酒事,嘉靖九年(1530)七月致仕,嘉靖二十二年(1543)卒,年六十一,謚莊簡。
履歷
嘉靖初任廣東提學副使、江西兵備副使。累遷國子監(jiān)祭酒,太常寺卿提督四夷館。九年(1530)七月致仕,嘉靖二十二年卒,年六十一,謚莊簡。魏校私淑胡居仁主敬之學,而貫通諸儒之說,擇執(zhí)尤精。
著作
著有《大學指歸》、《周禮沿革傳》、《六書精蘊》、《春秋經世》、《經世策》、《官職會通》、《莊渠遺書》。
儒家人物文獻資料
〖魏校〗(1483-1543年)字子才,別號莊渠。明昆山(今屬江蘇)人。弘治十八年(1505)進士。授南京刑部主事,歷員外郎、郎中。后召為兵部郎,因疾歸。嘉靖初,起廣東提學副使,補江西兵備,改河南提學。嘉靖七年(1528),升太常寺少卿,轉大理寺。次年,以太常寺卿掌祭酒事,尋致仕。校為胡居仁私淑弟子,服膺胡主敬之學。其學以“天根之學”為宗旨。所謂“天根”,即是主宰,貫動靜而一之者。要求從人生而靜之時培養(yǎng)根基。他認為,木必有根,然后千枝萬葉可從而立;水必有源,然后千流萬派其出無窮。人須存得此心,有個主宰,則萬事可以次第而治。常存此心,則全體渾然在此。若不于心地上用功,而徒欲泛然以觀萬物之理,恐茫無下手處。此心不存,一身已無主宰,便不可能探討道理,縱使探討得來,亦無處可以安頓,故有童而習之而皓首無成者。心所以能自主宰,乃因其虛靈,而理自然無為,則無靈。他認為,理、氣、心,雖岐而為三,但天地間只有一氣,其升降往來即所謂理,人得之以為心,故心亦氣,氣能自為主宰。他認為,四季變化、草木榮枯、寒暑運行、地理剛柔、象緯順逆、人物生化,皆氣自為主宰之表現(xiàn),而無使之者。因氣能主宰,故名之曰理。其間氣有過不及,亦是理之當然,如無過不及,反不成其為氣。認為理氣不相離,理渾淪只是一個,氣亦渾淪本只一個,氣分出許多,則理亦分出許多;煦缰畷r,理氣同是一個,及至開辟,一氣大分之則為陰陽,小分之則為五行,理隨氣聚,各各不同。氣在于人,此虛靈者為氣,虛靈中之主宰即為理。天地所賦之理即是人性,人性上不可添一物,才著氣質,便不得謂之性。由此排除了“天命之性”、“氣質之性”和“性三品”等傳統(tǒng)的對性的區(qū)分。其論近于理氣;理性一元論。由此亦可見其自然觀!按嫘摹,亦即道德修養(yǎng)之要在于持敬,而持敬并非以外力強加此心之謂,即不是“添一個心來治此心”,這樣做乃為“別尋主宰”,持敬之意當由中而出,由此心自然發(fā)生。因而,持敬不能急迫,不能把捉太緊。他說:“春氣融融,萬物發(fā)生,急迫何緣生物?把捉太緊,血氣亦自不得舒暢,天理其能流行乎?”(《體仁說》)魏校也強調“蘊蓄”、“涵養(yǎng)”,認為古人蘊蓄深厚,故發(fā)越盛大,而今人易漏泄于外,故無由厚積而遠施。提出“渾厚則開文明,澆薄則開巧偽”,故“學須涵養(yǎng)本原”,“圣人生衰世,常欲返樸還純,以回造化”,“令深厚懇側有余”。涵養(yǎng),又不能“只據己見持養(yǎng)將去”,否則“終是狹隘孤單,難得展拓”,“須大著心胸,廣求義理,盡合天下聰明為我聰明,庶幾規(guī)模闊大,氣質不得而限量之”(同上)。魏校還主張“破私”、“去欲”,提出“悉破群私,合為天下大公”;“但覺才是物欲,便與截斷,斬其根芽”。魏氏著有《大學指歸》、《六書精蘊》等。其學宗胡居仁;初疑陸象山之學為禪,其后又轉而“始知為坦然大道”(《明儒學案》),因而具有--定特色,在儒學中較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