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事跡
漢桓帝劉志執(zhí)政后,于建和二年(148年)封弟弟——都鄉(xiāng)侯劉碩為平原王,居住在博陵郡,繼承父親劉翼的香火。尊母親馬氏為“孝崇博園貴人”,封邑為涿郡之良鄉(xiāng)縣、故安縣,河間國之蠡吾縣。
劉碩喜歡喝酒,所以經常酒后失德,劉志便讓母親馬氏代理掌管平原國國事。
漢獻帝初平年間,劉備、劉琬曾先后任平原國相,說明此時平原國尚在。
建安十一年(206年),曹操以國絕為由,廢除八個郡級封國。其中包括平原國。
史料記載
建和二年,更封帝弟都鄉(xiāng)侯碩為平原王,留博陵,奉翼后。尊翼夫人馬氏為孝崇博園貴人,以涿郡之良鄉(xiāng)、故安,河間之蠡吾三縣為湯沐邑。碩嗜酒,多過失,帝令馬貴人領王家事。建安十一年,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