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黃綬致力于教育事業(yè),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和從伯紀云、胞叔紀星以及地方熱心教育人士集資在霞徐黃宅創(chuàng)辦興郡崇實中學堂,招收學生一百多人。開學時,公推綬為總理。
黃綬經(jīng)常和黃紀星、陳世馨、李郁等,縱談革命,議論時政。又和紀星出資六千元,在滬設立達文社,聯(lián)絡閩志士鄭權等,譯著中外新書。不久達文社被封,《瓜分慘禍預言記》、《福建之存亡》二書被禁。
黃綬離職后,供職江西巡警道署,為總務科長。辛亥革命時跟隨革命黨人,策動警察,贊助光復,以功任新政府的江西建昌府知府兼知縣,并充稅長。民國四年(1915年)八月一日,任中國銀行涵江匯兌所管事,還參加東甲海堤筑壩董事會為董事,熱心社會公益事業(yè),受人敬仰。
民國十六年(1927年)病逝,終年五十三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