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蒲察合住,以吏起身,久為宣宗所信,聲勢烜赫,性復 殘刻,人知其蠹國而莫敢言。其子充護衛(wèi),先逐出之。繼而合住為恒州刺史,需次近縣。后大兵入陜西,關中震動。或言合住赴恒州為北走計,朝廷命開封羈其親屬,合住出怨言曰:“殺卻我即太平矣!睂橛匪,初議笞贖,宰相以為悖理,斬于開封府門之下。故當時有宣朝三賊之目,謂王阿里、蒲察咬住,合住其一也。
金史興定中,駙馬仆散阿海之獄,京師宣勘七十余所,阿里輩乘時起事以肆其毒,朝士惴惴莫克自保,惟獨吉文之在開封府幕,明其不反,竟不署字,阿海誅,文之亦無所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