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7,1990,2010于北京交通大學獲工學學士、碩士、博士學位
1990/09-1996/06,北方交通大學,通信與控制工程系,助教、講師
1996/09-2002/06,北方交通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副教授
2002/07-2009/03,北京交通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教授
2009/04-2011/06,北京交通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教授,副院長
2011/07-2016/05,北京交通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學院/科學技術處,教授/處長
2016/05-至今,北京交通大學,計算機與信息工程學院/電子信息工程學院,院長/教授
科研成果
研究方向智能交通系統(tǒng)的信息與控制技術
軌道交通自動化與控制
控制工程(專業(yè)學位)
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tǒng)
電子信息(專業(yè)學位)
計算機技術(專業(yè)學位)
軟件工程(專業(yè)學位)
科研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基于自主感知的列車運行安全控制和保障理論與方法,2014-01-01--2017-12-31,270.0萬元,主持
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專項:基于衛(wèi)星導航的列車運行控制技術合作研究,2014-04-1--2017-03-31,420.0萬元,主持
科技部“863”:車路協(xié)同系統(tǒng)仿真、測試與驗證關鍵技術,2011-01-01--2013-12-31,274.0萬元,參加
教育部博士點專項科研基金(博導類):基于多模式衛(wèi)星導航系統(tǒng)的列車安全定位理論與方法,2013-01-01--2015-12-31,12.0萬元,主持
鐵道部科技司:北斗衛(wèi)星導航系統(tǒng)在鐵路應用研究,2012-06-30--2013-12-31,50.0萬元,主持
鐵道部科技司:高速鐵路列車追蹤接近預警系統(tǒng)方案研究,2011-10-25--2012-12-25,50.0萬元,主持
鐵道部科技司:北斗衛(wèi)星導航系統(tǒng)鐵路應用技術研究——基于衛(wèi)星導航系統(tǒng)鐵路定位應用技術研究, 50.0萬元,2011-07-01--2012-07-31,主持
北京交大創(chuàng)新科技中心:那曲物流中心GPS測量、數(shù)據(jù)處理及現(xiàn)場驗證,2009-03-20--2009-06-30,96.0萬元,主持
科技部“863”:低成本列車運行控制系統(tǒng)的關鍵技術,2007-12-15--2009-12-15,100.0萬元,主持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列車運行控制系統(tǒng)的仿真理論與方法,2008-01-01--2010-12-31,200.0萬元,主持
鐵道部科技司:青藏線ITCS系統(tǒng)分析與研究,2006-09-01--2007-09-30,80.0萬元,主持
北京交大創(chuàng)新科技中心:青藏線GPS數(shù)據(jù)處理和驗證,2005-06-01--2006-08-31,480.0萬元,主持
鐵道部科技司:青藏線列車衛(wèi)星定位技術及信息傳輸系統(tǒng)的試驗,2003-06-01--2005-12-31,100.0萬元,主持
鐵道部業(yè)務局:青藏線GPS測試數(shù)據(jù)處理及驗證,2005-06-01--2006-12-01,100.0萬元,主持
軟件著作權1. 2013SRBJ0295 車路協(xié)同仿真平臺運行管理軟件V1.0 2013-05-23
2. 2013SRBJ0264 GPS軌道GIS圖編輯軟件 V1.0 2013-05-23
3. 2013SRBJ0261 列控系統(tǒng)站場圖繪制軟件V1.0 2013-05-23
4. 2013SRBJ0015 高速鐵路預警GPS差分基準站遠程操控系統(tǒng)V1.0 2013-03-19
5. 2011SRBJ2045 無線車輛檢測傳感器網(wǎng)絡監(jiān)控系統(tǒng)V1.0 2011-05-25
6. 2010SRBJ2007 無線列調場強測試分析系統(tǒng)V1.0 2010-05-06
學術兼職IEEE高級會員;中國自動化學會理事。
所獲榮譽
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中國智能交通協(xié)會一等獎,中國鐵道學會科學技術獎一等獎,2010年,獲茅以升鐵道科學技術獎,2010 中國鐵道學會科學技術獎二等獎,2007 第五屆詹天佑鐵道科技青年獎,2001 鐵道部電務專業(yè)中青年技術專家,1996
人物事件
違紀處分2016年5月,北京市通報了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案件。其中包括北京交通大學科學技術處處長蔡伯根公款接待案件。
科技處三次安排來訪人員到高檔會館、娛樂場所等進行公務接待和聯(lián)誼活動,花費共計人民幣1.89萬元。經(jīng)科技處黨支部研究,報校紀委審批,并報校黨委批準,決定給予蔡伯根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