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戚崇進(1620—1681) 字仲升,威海城里人。自幼愛讀書,后考中拔貢。1648年(清順治五年)任陜西郃陽縣知縣,繼又代掌同州印篆。1675年(清康熙十四年)任工部屯田司員外郎,主持北京玉泉山河道工程。后提升為刑部云南司郎中。1679年,任淮安知府。
人物生平
1648年(清順治五年)任陜西郃陽縣知縣,繼又代掌同州印篆。在任期間,改革陳規(guī),劃一各種苛捐雜稅。后調任直隸雄縣知縣。該縣貧瘠,為接近京城的交通要道,來往傳遞書信的馬匹供應繁重,驛站衙役乘機敲詐勒索。戚崇進到任后,嚴令禁止擾民,違者依法制裁。他說:國家傳信的馬匹,都歸官養(yǎng),官以愛民為本,擾民不是立法的本意,如有敲詐勒索者,依法嚴加懲辦。
雄縣東南部是一片河洼地,每遇洪水,大片良田淹毀。但因與任丘縣接界,兩縣推諉,互不治理。戚崇進同任丘縣知縣劉果商定,分筑河堤,興辦水利,為數(shù)千家百姓根除了水害,雄縣人民為此立碑頌揚他。
戚崇進后升任工部虞衡司主事,兼理玻璃、黑窯兩廠,提督夏鎮(zhèn)河道,監(jiān)督蕪湖鈔關,清除積弊,使面貌一新。1675年(清康熙十四年)任工部屯田司員外郎,主持北京玉泉山河道工程。同年7月,康熙帝巡視,問及河道工作情況,戚崇進應對如流。
后提升為刑部云南司郎中。戚崇進執(zhí)法重證據(jù),寬嚴并用,對疑難案件必反復查對核實,力求準確無誤,又已被查實的罪犯,概不得漏網(wǎng)。
1679年,他因性格耿直,得罪權貴,被排擠出京,任淮安知府。次年,適逢康親王率兵數(shù)十萬取道淮安,百姓聽到后十分恐慌。戚崇進以慰勞諸將為名,攜帶酒肉于幾十里外迎接,并向親王訴說地方疾苦、百姓窮困,無力供應官兵所需。親王贊揚他體貼民情,便從其所請,改由水路北上。
1681年,淮安地區(qū)大雨成災,河水泛濫。戚崇進不顧六旬高齡,往來防泛工地,率從堵塞決口,并將山陽(今淮安縣)等十一州縣的受災情況,繪圖上報,請求救濟,淮安人民無不感激。因積勞成疾,于同年4月死于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