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1966年大學畢業(yè)后,被分配到邵陽市隆回縣四中從事教育工作。1970年開始從政,擔任過鄉(xiāng)黨委書記、鄉(xiāng)長、縣委辦秘書組長、副主任、主任、縣委常委等職。
1983年調任邵陽行署副專員。1985年開始,先后任邵陽地委副書記、邵陽市委副書記、益陽地委副書記、益陽市委副書記,曾任益陽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在地、市工作期間,主管、分管過黨群政法、科技教育、意識形態(tài)、統(tǒng)一戰(zhàn)線、農村農業(yè)和辦公室工作。在工作中,思想解放,勇于開拓,求真務實,管理嚴格,各項工作都取得了較大成績。1979年被隆回縣委、縣政府授予模范干部稱號,l994年被國務院授予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范稱號。
工作之余,結合實踐撰寫了三十余篇關于干部工作、工會、共青團工作、秘書工作和辦公室管理工作等方面的理論探索和經驗性文章,其中二十余篇發(fā)表在省級以上報刊上,多篇獲得省級優(yōu)秀論文獎和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