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清宣統(tǒng)二年(1910)北京高等實業(yè)學堂電機系畢業(yè),三年后曾任廣西勤工所所長、廣西高等學堂預科算術(shù)教員。1913年在桂林創(chuàng)辦《民報》。1915年參加北京政府內(nèi)務部縣知事考試,曾任綏淥縣(今屬扶綏)知事、廣西省長秘書、鐘山縣知事,山西省沁源縣、霍縣知事。1925年到北京主持中天電影院工作。之后曾在上海商務印書館工作,在桂林中學任教。1945年主持桂林通志館館務,主編《桂林年鑒》。1948年起任廣西大學教授,講授文字學。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一度留居北京,為全國政協(xié)委員;任文字改革委員會委員,參與文字改革方案的制定與宣傳推廣工作。1953年被聘為廣西文史研究館館員,任館務委員。1956年在廣西人民廣播電臺就《漢語拼音方案(草案)》作錄音廣播,宣傳拼音方案的意義和推廣方法。為自治區(qū)(省)政協(xié)第一屆常務委員,第二、三屆委員。著有《熙吾文存》、《文字改革論集》、《簡體字原》、《桂林話普通話對應規(guī)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