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
呂經生于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卒于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幼時,家境貧寒,以樵采養(yǎng)母。有一天,呂經挑著柴禾回家。看見路上有一塊黃金,于是放下挑子,守金待主。天色將晚時,有一人慟哭而來,尋找遺金,呂經問明情況后還給金子。失者感激不盡,要分給他一半黃金,被他婉言謝絕。呂經品德高尚,勤奮好學。弘治十四年(1501)中舉,正德三年(1508年)中進士,后授禮科給事中,官至右副都御史。
宦海沉浮
正德九年,他以乾清宮之災,上疏朝廷,指出當時統(tǒng)治集團內部的義子、番僧、邊帥給國家造成的危害,提出革除弊政,杜絕亂源的主張,升為禮科都給事中。接著他復上言,批評指責馬昂的妹妹被選入宮一事,并彈劾4名最貪暴的地方大僚,被權奸陷害,遂貶為蒲州同知。不久,又因得罪了宦官黃玉,被誣劾入獄。
明世宗即位,嘉靖改元,呂經以忠直守正仍復吏科。不久,被提拔為山東參政,以擒暴亂首領王堂得嘉靖帝欽賞金幣,連續(xù)升為四川按察使,云南布政使。嘉靖十三年(1534年)升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在此期間,革除舊制,削減軍隊余丁,回收軍馬草地,以減輕人民負擔。具體做法是將原供養(yǎng)一個軍士收三丁的賦稅供給削減為一丁,并將原撥給每匹軍馬50畝牧草地收歸地方,還派兵修筑長城。由于操之過急,督促過當,激起了軍隊的不滿,終于釀成一場兵亂。亂兵毆官吏,毀府門,燒均徭冊籍,并于幽室中搜得呂經,毀其衣冠,囚之都司署內。這時,監(jiān)軍的宦宮王純又借此給呂經編造了11條罪狀,上奏朝廷,呂經被捕下獄,流放茂州。后九廟告成,詔釋家居,教子撰書,著述多種。嘉靖二十三年十月(1544年)病卒,年69歲。穆宗即位,詔復右副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