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李玉如(1900~1929),字溫德,福建華安縣華豐鎮(zhèn)人。歷任縣長、少將旅長等職務。
民國8年(1919)就讀于廈門鼓浪嶼美教會創(chuàng)辦的尋源書院。民國10年(1921)離校,以接受安溪詹方蓋胞弟詹方珍(后為李玉如的骨干)帶來的二三十個兵員和部分槍支為基礎,組織成一支數(shù)百人的北溪民團總隊,自任總隊長,維持北溪河道治安。他還提倡男女平等,禁止婦女纏腳、留長發(fā)。民國12年,由民團楊學良等人推薦,李被委任為漳平縣長。就職后有感漳平縣文化落后,創(chuàng)辦一所初級中學。民國13年(1924),漳州民主革命志士林資鏗(任過孫中山先生軍事參贊、陸軍少將、閩南軍司令)為要消滅駐漳北洋軍閥張毅部,請李玉如回華豐招兵組織混成旅,李被委任為第二混成旅旅長,于當年農(nóng)歷七月初一由浦南圩方向進攻張毅部,結果失利。張毅派李鳳岐率部進駐華豐保大肆燒殺掠奪,并焚燒李的店房,鄰店皆被燒毀,計19幢。李玉如逃往閩西,投奔護國軍李鳳翔,被委任為連城縣長。民國15年(1926),國民革命軍誓師北伐,李玉如投奔國民革命軍第49師師長張貞,重回鄉(xiāng)里組織兵員,被委任為國民革命軍陸軍49師預備旅少將旅長,率部隨49師進行北伐。后又攻打駐漳張毅部,獲全勝,全殲駐漳北洋軍閥。李玉如在任少將旅長時,竭力敦請張貞代向國民政府內(nèi)政部申請龍溪縣二十五都改建為華安縣。民國16年(1927),蔣介石背叛革命,李玉如仍任國民革命軍49師少將旅長,并隨師長張貞“清黨”反共。民國18年(1929),李玉如奉福州戒嚴司令張貞之命到龍巖縣城執(zhí)行任務,被鄧子恢游擊隊捕獲。當年農(nóng)歷五月十五日,游擊隊召開群眾公審大會,判定李玉如任龍巖地區(qū)財政處處長時盤剝民膏民髓等罪行,予以處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