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天資穎悟,10歲參加郡縣試,文采傾動一時。明萬歷庚辰(1580年)舉進士,任戶部主事,掌管徐州倉,兼理關務。他革除關倉積弊,辦事能干,升為郎中,出任陜西提學副使。在任期內,修復書院,創(chuàng)立五學(經,史、理學、古文詞、典故)會,積極培養(yǎng)人才。以后補江西參政,督理驛傳,一切額外征收及不適時差役都被革除,對當時 礦監(jiān)的橫行索取和宦官的為非作歹,均敢于直面抵制。 李廷機等相繼入閣,姜上疏歷數(shù)其“天變人離、民窮財盡、仁賢遺棄”的誤國事實,得罪了李、朱,被調任廣西僉事,再降職為興安典史。此后,他無心官場,歸家隱居,與 高攀龍、 顧憲成入東林講學。天啟初(1623年左右)卒,贈 太常寺少卿。
明史記載
姜士昌,字仲文,丹陽人。父寶,字廷善。嘉靖三十二年進士。官編修。不附 嚴嵩,出為四川提學僉事。再轉福建提學副使,累遷南京國子監(jiān)祭酒。請罷納粟例,復積分法,又請令公 侯伯子弟及舉人盡入監(jiān)肄業(yè),詔皆從之。累官南京禮部尚書。嘗割田千畝以贍宗族。
士昌五歲受書,至“惟善為寶”,以父名輟讀拱立。師大奇之。舉萬歷八年進士,除戶部主事,進 員外郎。請帝杜留中,錄遺直,舉召對,崇節(jié)儉。尋進郎中。以省親去。還朝,言 吏部侍郎 徐顯卿構陷張位, 少詹事黃洪憲力擠 趙用賢,宜黜之以警官邪;主事 鄒元標、參政 呂坤、副使 李三才素著直讜,宜拔擢以厲士節(jié)。又請復連坐之法,慎巡撫之選,旌苦節(jié)之士,重贓吏之罰。疏入,給事中 李春開劾其出位。遂下詔禁諸司毋越職刺舉。已,因風霾,請早建國本。貴妃父鄭承憲乞改造父塋,詔與五千金。士昌言:“太后兄 陳昌言止五百金,而妃家乃十之,何以示天下?”弗納。稍遷陜西提學副使,江西參政。
三十四年,大學士 沈一貫、 沈鯉相繼去國。明年秋,士昌赍表入都,上疏曰:
皇上聽一貫、鯉并去,輿論無不快一貫而惜鯉。夫一貫招權罔利,大壞士風吏道,恐天下林居貞士與己齟齬,一切阻遏,以杜將來。即得罪 張居正諸臣,皇上素知其忠義、注意拔擢者,皆擯不復用,甚則借他事處之。其直道左遷諸人、久經遷轉在告者,一貫亦擯不復用。在廷守正不阿、魁磊老成之彥,小有同異,亦巧計罷之。且空部院以便于擇所欲用,空言路以便于恣所欲為,空天下諸曹與部院、言路等,使人不疑。至于己所欲用所欲為者,又無不可置力而得志;所不欲者,輒流涕語人曰“吾力不能得之皇上”。善則歸己,過則歸君,人人知其不忠。
夫鯉不肥身家,不擇利便,惟以眾賢效之君,較一貫忠邪遠甚。一貫既歸,貨財如山,金玉堆積;鯉家徒壁立,貧無余貲,較一貫貪廉遠甚。一貫患鯉邪正相形,借妖書事傾害,非皇上圣明,幾至大誤。臣以為輔臣若一貫憸邪異常,直合古今奸臣盧?巳、 章惇而三矣。然竟無一人以鯉、一貫之賢奸為皇上正言別白者,臣竊痛之。
且一貫之用,由 王錫爵所推轂。今一貫去,以錫爵代首揆,是一貫未嘗去也。錫爵素有重名,非一貫比。然器量褊狹,嫉善如仇。高桂、 趙南星、 薛敷教、 張納陛、 于孔兼、 高攀龍、孫繼有、 安希范、譚一召、 顧憲成、章嘉禎等一黜不復。頃聞錫爵有疏請 錄遺佚。謂宜如其所請,召還諸臣,然后敦趣就道,不然,恐錫爵無復出理也。至論劾一貫諸臣,如 劉元珍、 龐時雍、陳嘉訓、朱吾弼,亦亟宜召復,以為盡忠發(fā)奸者之勸。至于他臣,以觸忤被中傷異同致罷去者,請皆以次拂拭用之。
說者謂皇上于諸臣,雖三下明詔,意若向用,實未欲用者,臣獨以為不然;噬铣鯂L罷傅應禎、余懋學、 鄒元標、 艾穆、 沈思孝、 吳中行、 趙用賢、朱鴻謨、 孟一脈、 趙世卿、 郭惟賢、 王用汲等,后又嘗謫 魏允貞、 李三才、黃道瞻、譚希恩、 周弘禴、 江東之、 李植、 曾乾亨、馮景隆、馬應圖、王德新、 顧憲成、 李懋檜、董基、張鳴岡、 饒伸、 郭實、諸壽賢、 顧允成、彭遵古、 薛敷教、吳正志、 王之棟等,旋皆擢用。頃年改調銓曹鄒觀光、劉學曾、李復陽、羅朝國、趙邦柱、洪文衡等于南京,亦俱漸還清秩。而 鄒元標起自戍所,累蒙遷擢,其后未有一言忤主,而謂皇上忽復怒之,而調之南,而錮不復用,豈不厚誣皇上也哉。蓋皇上本無不用諸臣之心,而輔臣實決不用諸臣之策也。說者謂俗流世壞,宜用潔清之臣表率之。然古今廉相,獨推 楊綰、 杜黃裳,以其能推賢薦士耳。王安石亦有清名,乃用其學術驅斥諸賢,竟以禍宋。為輔臣者可不鑒于此哉。
其意以陰諷 李廷機。廷機大恚,疏辨曰:“人才起用,臣等不惟不敢干至尊之權,亦何敢侵吏部職!笔坎娛瑁瑥唾O書規(guī)之,廷機益不悅,然帝尚未有意罪士昌也。會 朱賡亦疏辨如廷機指,帝乃下士昌疏,命罪之。 吏部侍郎 楊時喬、副都御史詹沂請薄罰,不許。詔鐫三秩為廣西僉事。御史 宋燾論救,復詆一貫,刺廷機。帝益怒,謫燾平定判官,再謫士昌興安典史。
士昌好學,勵名檢。居恒憤時疾俗,欲以身挽之。故雖居散僚,數(shù)有論建,竟齟齬以終。士昌謫之明年,禮部主事鄭振先劾賡等大罪十二,亦鐫三秩,調邊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