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張羽惠(1478—1555),字鵠舉,號南溪,張羽八弟,泰興縣城人。明正德九年進(jìn)士。官至河南布政使,與張羽、張翀?zhí)柗Q“張氏三鳳”。
張羽惠從小就確立了做一個敢說敢為、敢以天下興亡為己任的正臣、良臣的志向。綜觀張羽惠為官的三十余年,在大是大非面前,他敢于“直諫”、“死諫”,“鐵肩擔(dān)道義,棘手著文章”。
張羽惠曾因?yàn)橹敝G,兩次受杖刑。諫阻武宗南巡,受杖刑幾死。嘉靖初,升為禮部郎中,因議大禮之爭再受杖刑。
張羽惠著有《南溪奏議》2卷、《南溪遺稿》2卷。